早兩天看到一段新聞,說美國一個十五歲女孩殺了一個九歲女童。事後女孩告訴警員殺人的動機是想試試殺人的滋味。
殺人的滋味。
這兩天這宗新聞不斷在我腦際閃出。嗯,殺人的滋味,誰沒有想過殺人、想過某人在眼前永遠消失?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總會有這種兇殘的慾望。有人會自辯,我不過是氣昏了頭腦、或者理智不會讓我這樣做,甚至有人會說我只是有點兒想殺了他……世上沒有死去一點點這回事,有這一點點殺人的意圖,就表示想置那人於死地了。我們殺人慾望的濃度不足以使我們殺人,不代表我們不想,只是社會上加諸的種種枷鎖,比如道德、難度、利益等約束著我們。
坦白一點,面對正真的自己吧,我們每個人都有想過某人死去的時候,大部分人選擇在腦海中將那不喜歡的人殺死,幻想怎樣處死目標,或是目標死後自己生活有什麼不同之類,只有極小部分人會實行起來,那些人便是我們報章所見的殺人兇手了。有時我們透過娛樂去渲洩殺戮的渴求。看殺人題材電影,代入某一段情節、將那種慾望借他人之手完成;閱讀兇殺案的新聞,亦是同一道理。利用道德標準合理他我們在腦中殺死他的慾望,比如那些我們痛恨的政客、妒忌的明星、社會的敗類;我在故事內殺人,當然我亦深知自己正享受著握著筆桿殺戮的快感。
有些人渲洩過便好了,有些人就不能夠,就像新聞中的十五歲女孩,非要親手殺死人不可。殺人之事自人類出現以來便有了,但做得如此明目張膽如此純粹而兇手是個小孩還是這十年間才出現的事。我不會使用任何正面詞彙形容這個十五歲女孩的行為,因為必定招來道德論者砸石頭,我只會說,她比我們先走一步,走向人類最終的形態,去到一個只有利己、唯我的黑暗世界。這個黑暗世界大概不久將來,你我將會看到,然後我們祈禱,祈求自己不會變成其中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