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十一月 7, 2009

John Williams結他演奏會

Filed under: 劇場 — 鋒 @ 1:53 am

john williams

香港文化中心成立了廿年,單位繼開幕再度邀得John Williams演出,只演一場。這天他穿著一件紫衣,卡其綿褲及一對黑皮鞋,手拿一枝木結他便走到台上。沒任何伴奏,沒帶有曲譜,只一支結他便可奏出動人的樂章,因旋律已牢牢在他心中了。他的話不多,英文易聽,這時我才知道他是澳洲人。其他與我相像中差不多,一頭白髮,嗯,畢竟他已差不多七十歲了。要一個七十老翁拿著結他演奏一個小時,想必相當辛苦,只見他每次開始前垂下右手,抖擻一下,眼望左上方,然後摸一摸右邊的鼻翼,便演奏起來,完全沒有怠倦的感覺。

直至看完演奏,我還以為他是我所認知的John Williams,我第一個認識的配樂家。但原來不是,他是個古典演奏家,剛巧替幾部電影的背景音樂演奏而已。我認識的John Williams是個美國最著名的配樂家,與Steven Spielberg合作無間,譜過眾多膾炙人口的音樂,由《E.T.》、《Jurassic Park》到《Schindler’s List》,到pop到不行的系列電影如《Superman》、《Star War》、《Tomb Raider》及《Harry Potter》,莫不是出自他之手,你不認識他的名字,但必定聽過他的音樂。

這天他演奏了古典樂、傳統愛爾蘭曲詞、電影配樂及自己的作品,得到掌聲最多的是《Cinema Paradiso》(星光伴我心)及《deer hunter》(獵鹿者)一段,始終popular的事物較能吸引人吧。他亦說過Scarlatti的音樂以結他演奏最好,最能發揮結他的味道。看著他與結他連成一體,我又想起自己與結他的邂逅。兩年前我又提起過它,重學了三個月,結果又放下來。盲打誤撞看了他的演奏,我得到不一樣的感觸。

同時想起上一次來文化中心這個音樂廰已是半年前,小野麗莎來港演唱的時候。不知何解,每當這些我欣賞的音樂人到臨香港,我總想見一見他們,與他們身處同一個地方,呼吸同一份空氣,因為大家能夠再次相會的機會很少。

十一月 5, 2009

人生最後一口自由

Filed under: 音樂 — 鋒 @ 1:04 am

朋友在上月中舉行婚禮。為朋友在婚禮上選播歌曲,早於兩星期前我已不斷聽著罐頭音樂。本來我想將歌曲排除於考慮之列,比如陳慧琳的情歌吧,基本上我去過的婚禮都有聽到Kelly的歌。又比如多首英文classical,〈loving you〉、〈today〉、〈melody fair〉,行貨得很。但最終我還是選了Air Supply、Bee Gees的歌。

又本來惡搞地想用〈O Fortuna〉甚至〈the rise of the valkyrie〉作婚宴進場曲,給同事一聽,見到他們汗顏的樣子,然後問我你朋友是不是搶了你女朋友之類,便知道不可能成事。當然我是說笑而已。

藉這個機會我得以細味一些不曾留意的音樂。我特別欣賞幾首古典樂,例如〈Salut D amour〉〈Arioso〉〈Brandenburg Concerto No.3 in G〉、當然少不了我喜愛的SENS〈like a wind〉〈flying〉,都是相當窩心的音樂。不過酒店方面原來已經有背景音樂提供了,我準備的七十多首音樂加歌曲最後只好作罷。

說了這麼多,進場曲還是用了這個。畢竟,婚宴從來都不是一個追求新鮮、變化、神秘的場合。恰恰相反,婚宴需要營造的是正經、安穩與妥協的感覺,讓男人順利吐出人生最後一口自由。

我明白了。然後腦中響起這種聲音

十一月 3, 2009

Tee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57 am

(多年前澳洲買來的一件tee,然後家中每當聞到無聲的臭屁便會問:「誰在放silent but deadly?」當然我們都知道是誰了:))

 

Tee,汗衫,可說是最佳的百搭衣物。怎樣mix and match都可以,我想唯一難看的情況是男人只穿tee。對,只穿一件汗衫,活像條脫皮的肉虫。不過女人只穿tee的話簡直sexy極了。嗯,所以說,不同的body可將一件tee變成不同的味道。

告訴朋友我曾擁有粉紅色的tee,居然換來難以置信的表情。我覺得粉紅色在我身上完全沒有問題,大概因為我不太剛強或太過柔弱,外表算是中性,不然便淪為滑稽或gay味濃郁了。

除了粉紅色,我也曾迷上青色。長久以來我很討厭綠色的,但有段日子我又對綠色格外喜歡,十分想看到配上綠色的任何東西。我理解為這是不斷演化的人生。喜歡什麼顏色正彰顯怎樣的性格,又展現了什麼品味。從前我討厭格仔、直間花紋,只愛純色,最好是黑白灰,現在我卻是直紋的崇拜者,黑白灰可以,粉紅也不抗拒。

眾多tee之中,slogan tee是我的最愛。可惜並沒有tailor make的slogan tee(不是沒有,是價錢不容許我這樣做),不然每天一件自家設計的可好玩了。我並沒有Wyman的時裝癮,不能負擔MMM或House of Holland的名牌slogan tee。買tee反而是留意句子有沒有可咀嚼的空間及挪用的價值。我的多件slogan tee,全都是英文口號,大概英文字感覺較subtle,易讓人接受吧。上班經常穿上的如「you talking to me?」、「life is not a job?」,甚至「fuCK you」的仿CK tee等等,不啻是我的上班心底話,至於「holy shit」、「Play Me」等則大小問題而壽終正寢。

對了,若果讓我設計一件自家slogan tee,我會用上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說話呢?大概,我什麼字也不會用,只選一件黑底白字,大大印出八個阿拉伯數目字,就是我的手提電話號碼呀,然後站在靚女身邊,像冤魂一樣久久不散。

十月 30, 2009

搾波星人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1:05 am

說到假波星人的天敵,那便是搾波星人了。搾波星人,人如其名,是名副其實的抽水狂,他們混在假波星人當中,與假波星人一同生活,以抽水、搾取別人的痛處為己任。至於別人痛楚與否倒沒關係,因假波星人明白到,世上所有一切都是無甚意義的,所以搾波星人追求的不過是快樂,或者正確點說,是建築在別人痛處上的快樂。在假波星中,假波星人造假的能事,恰恰在搾波星人眼中無所遁形,為假波星取得一物治一物的生態平衡。

每逢假波星人閉眼講一套做一套、睜眼講大話、最後連自己也騙倒了的時候,搾波星人便會以嬉笑怒罵的方式挖苦假波星人。例如作為假波星人的上司,以為付了足夠人工予下屬,下屬又不能達到他認為的合理的表現時,他質問下屬,為什麼你做得如此差勁?若果下屬是個搾波星人,聽罷便會自然接上一句,其實我可以做得更差架,然後繼續手上的工作;又例如作為假波星人的女朋友像已是潑辣非常,那料一日被別一位更兇惡的女性得罪,她向男友大吐苦水,揶揄這種女子一定沒有男友,作為搾波星人的男朋友這時便會感嘆道,所以妳比她幸運啊,然後作個鬼臉安慰她說,來笑一下吧。

別誤會,假波星人與搾波星人雖然針鋒相對,但一樣可以樂悠悠過活。這是因為,每位假波星人體內都或多或少藏有被揶揄的因子,需要別人適量的挖苦。忘了說,假波星人體內同樣藏有揶揄他人的因子。對了,這便是假波星永恆的宿命。假波星人不一定永遠是假波星人,搾波星人也許有天亦會成為假波星人。假波星上的人背負著這雙重身份,一輩子徘徊當中,沒有第三條出路,只有搾,以及被搾。

十月 27, 2009

《國際政治夢工場》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28 am

國際政治夢工場

沈旭輝所寫的《國際政治夢工場》系列,至今推出了三本,每本差不多50部電影,借電影出發,寫出環繞世界各地政治局勢的文章。若果對政治有興趣的人,基本上沒看過電影也可以津津有味地讀。而讀下去,你便發覺,對各地政壇、近代史是如何無知與無視。問一個中學生,簡單如伊拉克、伊朗及以色列也不知在地圖哪處,又有什麼地理關係。我們香港政府這時才推行通識教育,可謂推出得相當遲,遲得連我們上一代也對這些了無興趣,試問有多少個父母希望子女讀一讀文史哲理多於金融經濟?活在這種社會氣氛底下,所謂的通識教育又只會淪為一次玩笑。在這個唯利是圖的社會,我們的價值觀已被嚴重扭曲,連我們這個地方的施政亦不關心,還談什麼了解萬里之外的國家?

以前我不明白借古諷今、以史為鑑有什麼用,看著書中寫道的種種、這短短百年間世界發生過的政壇大事,你便明白,歷史不過是個循環。當鐘擺靠向一方,到了極致的時候,方向便會逆轉。世界並沒有完美的政治生態,並沒有十全十美的居住地方,我們努力追求的,是透過鐘擺享受當中帶來的一點點的平衡。而施加的壓力越大,混亂與不滿便越多,最終又會扭轉過來。所以任何國家都應容納多方面的聲音,保持平衡,才能趨向及達至這一目標。

沈旭輝帶領的Roundtable同樣是個關注本地社會的小組,有出版及製作刋物。META(不是在很多地方有售)便是其中之一。而《通識詞典》一書,數年前開始出版,至今出了4本,由一班年青學者講解一些平時我們接觸但又沒有深究的詞彙,比如我們經常聽到美國實行單邊主義,早些年中共仍掛在口邊的三個代表,甚至報刊所說的民粹主義抬頭,到底是什麼一回事。除了應付考試的中學生,亦適合不求甚解的我們一讀。

十月 25, 2009

下屆努力

Filed under: 運動 — 鋒 @ 12:24 am

南華

告訴同事我從未踏足過大球場的時候,換來他們不能置信的目光,我再說一次也沒有看過現場足球賽事時更遭到恥笑。大概我對香港的足球從來沒有期望,而曾來港友賽的外國球會又不能吸引我。雲格說過暑假與其到亞洲掘金,不如留在練習場好預備下屆聯賽。於是阿仙奴一次也沒有來過,不然我一定捧場。

亞協盃南華歷史性打進了四強。上回八強遭到球証不公對待,誤判十二碼,多個主力遭停賽,我雖沒看但略有所聞。四強賽事首回合南華負科威特二比一,完場前得到一個作客入球,返回香港主場作賽時仍有一些希望。在第一回合未上演時同事便問我去不去看現場,這次也不好意思拒絕了,反正不過是六十元。在比賽前一日已售出逾一萬七千多張門票。上回合八強不過是二萬人進場,可以想像,比賽當日場面一定更震撼。

星期三晚上,來到大球場,在步行前進的路上已聽到山雨欲來的歡呼聲,有節奏的叫囂。甫來到門口,第一眼望進球場,那一遍紅海,突然間令我感動起來。一大伙人為著同一個目標進發,光這樣已是一件感動的事。這天原來滿座,現場三萬七千多個座住全坐滿人,難怪進場前看到門口站著或坐著不少失落的人群。

當然這次進去的目的只有一個,一個可以讓我合情句理大聲爆粗的地方。而事實上,一走進去,我便x個不奕樂乎。插水?x﹗咋傷?x﹗橫傳底線?x你老味﹗同事大概未見過我如此情深的一面,剛開始也只是小聲陪x,後來當然開放過來了,然後我們的對話不知不覺也地盤化起來。這種場面只有是兩個雄性物體才顯得合理。兩個女性或一男一女一定為之側目。縱然前面站著一對情侶,我也不理會了,粗口橫飛。男人對女人悄悄說什麼,我猜想可能是「沒辦法啊,來這個地方,就好像去酒吧吸二手煙一樣無可奈何,更何況不會危害健康,忍耐一下吧,honey。」

對,沒法子啊。

我對南華沒情意結,不過看到那麼多人支持我好歹也有吶喊助威。香港人夠慘了,中國不濟,一直以來要支持祖國以外的國家隊。港聯球隊又不特別出色,我們這一輩看慣英超的又怎會看得慣香港足球。事實上,比賽是慘不忍睹的,可謂海軍鬥水兵,叫罵始起彼落。我也喊得喉嚨痛了,下半場也住口光看賽事。不過耳邊仍是粗話連連。旁邊一個青年,不斷指著球証來罵,要對方全家總動員出動;又有個大概要對方球員聽得明白,不斷對著倒地不起的敵方球員「福腰」。我與同事起初聽不明白,心想要對方「返歸」,未免太斯文了吧,幸好這時旁邊又有傳來一句鏗鏘的fxxk your mother,恍如一記暮鼓晨鐘。

結果南華於八十二分鐘失球。失了這一球,再也追不回來了。所有人像洩了氣般,我看到人們魚貫離開,我看不下去,退到一角。忘了說,因為遲了進場,找不到空位,基本上九十分鐘我也是依在欄杆前,在完場前我與同事也先走了。

下屆努力吧,香港足球。

十月 23, 2009

《500 days of summer》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39 am

500 days of summer

《500 days of summer》(心跳500天)在電影節中放映過,可以想像是非一般愛情電影。本來不打算看,但有次聊天,有個看戲標準與我相距甚遠的人告訴我應該走去看看,好奇之下於是便去看了。

這是拍攝導演的第一齣長片電影,之前拍攝music video,不過出來的效果卻異常地好。其實之前看到是英倫出品,我大概已想像會是什麼味道了。有人說電影感覺像《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Annie Hall》甚至《science of sleep》,我看的時候就不斷想著《cashback》。同是英國導演,同樣在電影節中獲得讚賞,愛情觀也算是朝同一方向。《cashback》叫我們掌握好那悸動的一秒,因為過去了便不再回來;《500 days of summer》則用90分鐘的故事告訴我們愛情到底是註定還是要爭取,聰明的觀眾應會有屬於自己的解讀方式。

故事主角Tom是個寫賀卡的高手,創作過很多動人句子。在愛情路上跌倒後,他發覺世界充斥太多商品,電影、音樂、書本,內裡動人的情節、對白,都代難以啟齒的都市人渲之於口,愛情成為一種包裝過的消費,我們變得沒有再需要或勇氣去對愛人說句簡單的情話。

女主角Summer相信fate,相信一見鐘情,所有曾出現過的男人都不適合她。她與Tom開始發展之前已告訴他不要抱著認真的心態,最後她拋棄Tom。Tom同樣相信一見鐘情,由第一眼見到她便喜歡她了,不同的是,他努力建築這段愛情。

電影最高明的地方是男女主角相識的500天不依時序跳接,例如第110天他與她愉快地一起看戲,然後cut而第340天他獨個兒在同一地方傷心看戲,形成強烈對比,亦強化了時間在愛情中的作用。同一件事,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候,就變了不一樣的味道,那失去的部分就是我們常掛在口邊的moment。

這樣的電影不過是老掉牙的概念又重新包裝起來吧。呃,但我們就是不自覺又投入進去,正如愛情一樣。

十月 19, 2009

Mr. Lonely

Filed under: 音樂 — 鋒 @ 3:19 am

坐在朋友車中,第一次聽著Mr這隊男子組合(或是band?)的歌曲,終於聽過充滿噱頭的〈如果我是陳奕迅〉。對上一首我想到利用歌手人氣的歌詞是古天樂的〈今期流行〉。「今期流行,流行椎名林檎」。十年後,結果古天樂不再流行,Ringo仍活躍樂壇。於是我想著十年後Eason開始下滑還是Mr會消失這個問題。

***

91年草蜢高唱〈Lonely〉,我還是個小學生,根本不明白這個英文字的意思,更不可能嚐到「萬人共歡亦獨嚐lonely」的滋味。
我發覺,一人面對lonely比萬人共歡獨嚐lonely來得輕鬆。
記得《sex and the city》中女主角Carrie說,女人需要兩個L,Label and Love,然後我說,我同樣需要兩個L,lonely以及……lonely,才不致這樣孤單。

***

剛讀著書,發現三十多年前越戰時期的一首名曲〈Mr. Lonely〉,由Bobby Vinton所唱,歌詞好像在那裡看過。在youtube找來一聽,原來最初聽到的Akon版本就是抽取了chorus一段。說起來,開始寫著這個blog的那時候剛好聽著這首歌。
遺憾是,Mr. Lonely沒有蛻變成別人的Mr. Right。

十月 14, 2009

最幸福的動物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1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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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y dog

一年一度的動物嘉年華又開始了,森林中各式各樣的動物列席,兢逐最恩愛的動物這殊榮。活動中段,成雙成對的動物一一走到台前,為爭取其他動物支持呼喊。

從遠遠的南方而來的一對企鵝一馬當先,抬著一隻蛋,輪流蹲在蛋上哺蛋,然後告訴台下,他們盡心盡力,養育自己的下一代。所以是最恩愛的動物。

輪到一對侯鳥出場。牠們說,我們在一起,橫渡了半個太平洋,跨過不少地方,比所有動物都走得多走得遠,由始至終都沒有分開。所以是最恩愛的動物。

糜鹿施施然上台,然後便眾目睽睽下交配起來。在後方的雄鹿一邊埋頭苦幹一邊自豪地說,我們造愛的次數最多,一天多達廿次,整天都躺在靈慾一致的時光裡。所以是最恩愛的動物。
台下鼓譟起來,尤其是不擅交配的烏龜及差不多性冷感的熊貓。牠們最後被趕下來。

烏龜爭取到前列位置,見機不可失,於是匆忙與垂垂老矣的另一半走上台。台上牠說,你們可知道,我們在一起經過了多久?五年?十年?二十年?都不是,牠伸著長長的脖子望向天空吐了一口氣。你們所有動物加起來都沒有我們一對長久啊,我們差不多渡過了一個世紀。所以我們是最恩愛的動物。
烏龜呵呵發出笑聲,卻不知另一半早已躲進殼內睡著了。於是輪到台下發出笑聲。

若不是大伙望著烏龜,根本不會注意到旁邊站著兩隻螳螂。這時小小的螳螂哼哼運氣,然後高聲說,你們可以為愛人犧牲自己嗎?我連性命也可以豁出去﹗我們才是最恩愛的一對﹗來吧﹗說罷站在後方另一個大螳螂二話不說便用鐮刀抓著牠扭甩牠的頭,然後吃掉牠。小螳螂沒哼半句便死了。
台下紛紛轉過頭,不忍看著這一幕。

水中的海馬游到岸邊,露出水面,不屑地說,那有什麼厲害,當我們異性數目不夠,我們便會改變自己,化為另一性別去愛對方,連對方是雄是雌都沒所謂,你看我們的愛多包容多偉大﹗所以我們才配最恩愛的一對這稱號。

猴子走上台中,將螳螂彈走,冷眼看著所有動物,然後替伴侶捉蝨子。過了一會,牠隨口說,試問你們有哪個會替另一半抓背脊、想到另一半需要什麼然後幫牠完成?
伴侶這時露出幸福的樣子。猴子看在眼裡,露出笑容,繼續幫牠捉蝨子,然後問,你們哪個又會看到對方高興而快樂?台下沒有一個作聲。
最後猴子撗掃台下一眼,說,你們都是不懂愛的動物。
其他動物這時紛紛嚷著,大表反對,說著因為只有你做到才這樣說呀,每個對愛都有不同的定義呀……

一頭老狗伏在樹下,看在眼裡,但一直沒作聲。牠記起很久以前,在牠還未逃進這片森林之前,牠目睹過牠的主人做盡剛才所有林中動物所說的,也許,牠們才配是最懂愛情的動物。牠們,應當是最幸福的動物。

十月 8, 2009

三十秒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2:22 am

woman sit there

來到機場閘口處,男人在上層買了杯咖啡,等待著一小時後的航班。
翻開小說讀到第二頁的時候,有人來到他身邊。他抬頭,看到一個年紀相仿的女人,對他微笑,指指對面的空位。男人作了個請坐的手勢,然後目光放回至手中的小說,尋找著剛才的句子。
只不過,不到半秒,有什麼打斷他的思緒,他放下書本,悄悄打量剛坐下的女人。
女人甫坐下便眼望下方熙來攘往的人群,手中仍拿著那冒著氤氳的latte。男人內心一陣悸動,長髮這時遮住女人的大半張臉,他從僅餘的輪廓上努力辨認,心想會不會認識眼前這人。
然後男人嗅到一陣香水味,氣味讓他憶起一個人。
男人手中腕錶的秒針移動了十格。

男人想起那人的名字,可惜已記不起那張臉。他與她相識不過一段日子,然後便因某些事分開了。他來到香港,待在一起,然後她離開了,就這樣,轉眼十年,自此再沒聯絡。當中出現了無數巧合,讓彼此的感情丟淡到如此局面。男人甚至想不起,他們那段熱熾且短暫的愛情是如何終結。逝去感情原來留不住。
女人仍側著臉,滿有興趣瞧著下方的人,沒留意男人在打量她。
刻下男人不能確定面前是不是那個她,他懊惱連一個人也可以如此容易忘記,想到自己實在沒有資格跟她說什麼話。
除了女人,男人想不到有什麼是會只憶起虛幻的名字而忘掉實體的模樣。大概,這是他內心沈澱後的抉擇。他不能有異議。有不滿,便等同對自己整個人不滿。
大概感受到男人的注視,女人這時回過臉,望向男人,禮貌性一笑便又轉過頭,完全沒有流露生澀的表情,於是男人也不好意思,將目光無奈放回手中那本書上。
男人腕錶上的指針又爬了十格。

剛才眼神一觸,男人並沒找到熟悉的感覺。對了,若果男人遇到那女人,男人想告訴她,他成為作家了,雖然不算知名,但總算靠這一行業糊口。男人從前為女人寫了一個故事,告訴她,故事並未完結,然後女孩繞著他央求他告知故事結局。男人說,這個故事只會為她而寫,於每年的生日。事實上,故事最後寫了兩章後便沒有寫下去。男人記起那個故事,是個奇幻與黃色元素交錯的故事,可以想像女人是個奇幻且性主動的人。
這樣的故事男人寫了很多,只是每個故事都無疾而終。他真心、努力寫出的故事便只有開首,大部分在仍未曾構思結局時便與女人分手,或是什麼原因沒有寫下去,反而為糊口的無聊故事卻能統統完成。寫故事寫成這個樣子,只可以說,實在很切合男人的個性。
男人很想寫一個完整的故事,為一個女人。
腕錶上的指針又向前進了十格。

女人像看到什麼,匆匆站起來,連眼神也沒有留下便走了。男人目送女人的背影,再三確定是不認識的人,他努力這樣想著。
但若果真的是那個她呢?
也罷,反正他已毁了所有寫到一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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