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零晨三時四十五分較了鬧鐘起牀,觀看阿仙奴對皇家馬德里的比賽。若是一年前,這是一場不可能miss的比賽。若是一年前。
零晨三時四十五分,無有其他人,只我一個,在睡房內,坐著看球賽,聲音調至100格的13、14格左右。沒有零食,沒有歡呼,沒有粗口。我在想若果不是單純地喜歡足球這玩意大概不會如此吧。足球是群體運動,觀看足球同樣是群體活動吧。呼,一邊看球賽一邊想著這無聊事。
結果,阿仙奴嬴了1:0,總算沒有白費我用二個小時睡眠換來的支持。
星期三零晨三時四十五分較了鬧鐘起牀,觀看阿仙奴對皇家馬德里的比賽。若是一年前,這是一場不可能miss的比賽。若是一年前。
零晨三時四十五分,無有其他人,只我一個,在睡房內,坐著看球賽,聲音調至100格的13、14格左右。沒有零食,沒有歡呼,沒有粗口。我在想若果不是單純地喜歡足球這玩意大概不會如此吧。足球是群體運動,觀看足球同樣是群體活動吧。呼,一邊看球賽一邊想著這無聊事。
結果,阿仙奴嬴了1:0,總算沒有白費我用二個小時睡眠換來的支持。
因為wyman的「潮騷」,我看了三島由紀夫的「潮騷」。斷斷續續花了差不多一個月時間才砍掉,才不過是175頁罷了,大概各位可以想像到故事的吸引力吧。
只不過,小說後一篇三島訴說他對一些人物早夭的看法倒是令人回味的。他談到占士甸、阿歷山大,言語中似有羨慕之情,他那時有沒有想到自己會走上同一條路呢?
我自己呢?想到平時我總是企圖不去理會將來,就是到我四十歲後的生活呀、家庭呀之類,真的,連想都沒有想過。想到這件事的一刹,我突然打從心底寒起來。
就是現在,我仍在抗拒我的future。
最近對於消費這一回事好像有一點不同看法(都不是最近了),以往買東西總是思前想後,繼而格價,為了買一本十元的筆記薄行遍整個旺角是等閒事。現在不管了,看到喜歡的,也許會再考慮是不是真的喜歡,是的話便二話不說放下錢取走它。
我想是因為在工作中的我終於意識到格價所花的時間同樣是昂貴的,而更重要的是我想到世上其實並沒有太多我值得花錢購買的東西,假如那樣東西出現了便買吧,就是有這種心態。
然後我想到有這種心態其實是不健康的,因為它會消滅你那唯一理性地節制的念頭,於是你便成為一個yuppy,還要是自以為想法超然的yuppy。
話是這麼說,待到星期六,我還是忍不下手買了村上春樹的新作。
![]()
blog就是網誌對嗎?我在想網誌於我們來說有什麼特別含意呢?不過是我們的一點微不足道的生活點滴,或是赤裸裸的剖析自己,卻又肆意展露任人窺看,妄想可以賺得別人一點情感波動下的詩人心態作崇罷了。
至於你們呢?說得白一點是我在做脫衣舞show你們是台下等待脫去內褲一刻的觀眾。
但,這就是生活嘛。
今天請假,待在家中,算是百忙中的一刻作息時段。又不能說是「偷得浮生半日閒」,事實上每天我都只有5至6小時左右的私人時間,若果我將睡眠時間縮減的話。這段時間我要吃飯、洗澡、大便(已變得像狗一樣定時了),所以可用的時間是有限的。我要將時間適當分配到上網、看戲、閱讀、寫作等等的地方上,每一天,於是有時我一日只可上網、看一齣電影,有時我可以看30頁小說、上一小時網,有時可以畫畫兩個小時、聽一聽新買回來的CD。當然總有一些事情是每天總有做的,就例如上網,只不過在網上留言就成為奢侈了。
今天是可以奢侈的一天,所以就特地上來留個言好了。至於之後的時間嘛,就讓我盡情幹個夠吧。
因為blogspot的介面不是很好,於是搬家了。
幸運地可以用我所喜歡的一首歌「when i dream」作為網名,之前我在blogspot無奈要用one-man-heaven,只不過,one-man-heaven有one-man-heaven的奇妙地方,於是在標題上就保留了。
遇著是2月14,剛好聽著Akon的「lonely」。
算了吧,反正想做的事情太多,可用的時間太少。對嗎,Mr. Lon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