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十一月 30, 2008

《choke》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52 am

choke

 

對《choke》感興趣很大原因是因為原著小說作家Chuck Palahniuk,這個寫出《fight club》原創故事的美國小說家。看trailer大概已知電影說什麼,包含著什麼原素,還不是性+迷幻+啜核對白+宗教迷思等炒作一碟。從網上看到讀過小說的外國影迷大部分對電影不滿意,表違不到作者原意,結果部分尤其為人詬病。我沒有看過小說,所以看時沒有顧慮,也看得滿開懷。但我知道通常改編自小說的電影都不比小說本身出色,這在全世界都發生的事。

 

不記得之前有沒有說過,我總覺得,以主角獨白/展現內心作主軸的電影,通常都好看,隨便便想到《trainspotting》、《fight club》、《重慶森林》(其實是王家衛所有電影,除了《旺角卡門》)、《wanted》,這部也不例外,不過沒前面的震撼罷了。這大概是可以讓觀眾更容易感受到角色的情緒,也讓一些難以以畫面交代的心境流露出來。說起來,我所喜愛的村上春樹也常以第一人稱作寫作視點(後期的《黑夜之後》、《東京奇譚集》才勉強出現第三人稱筆調),於是讓人更容易鑽進他的意識流世界內。我自己也偏好以第一人稱寫作。

 

越說越遠。回說《choke》,有部分關於宗教很值得讓人深思。主角Victor是個不知父親是誰的人,工作是在樂園扮演中世紀人士,有時在餐館吃飯扮嗆到,讓人拖救,別人聽到他編來的身世便寄錢給他,他用這些錢照顧在醫院認不出他的母親。其餘時間,Victor是個sex addict,是個不能沒性的男人。後來Victor從母親日記得知,她好像是從教庭偷來聖靈的包皮受孕,於是懷疑過自己是上帝之子。他過著墮落的生活,不能愛人,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面前不舉,所以起初他不能相信自己是個聖人。只是,他開始思索並想到,其實耶穌,那個愛人、讓人得到救贖的神,起初可能如他一樣都是個充滿缺憾的人,前半生也許是個壞人,只不過後來改變過來,救了自己,於是才有大能去救他人。

 

choke》與《fight club》可謂完全不同,《fight club》是個destruct all form的故事,而這是一個build up自己的故事。拯救自己或許就是拯救世界的第一步;學懂愛惜自己,或許我們才能關愛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觀,出向同一人之手,向自我的深處挖掘。Chuck Palahniuk

 

十一月 27, 2008

香港不可能出現的電影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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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地,《CIA光碟離奇失竊案》(burn after reading)就讓我看得非常愜意。

 

高安兄弟自己動手寫劇本,拍過不少作風古怪的小品電影,有仿歌舞片的《O’Brother》、風趣抵死的《Big Lebowski》、充滿黑色幽默的兇案電影如《Fargo》、《no country for old man》、《the man who wasn’t there(三部的港譯都是《xx離奇命案》,在影碟舖相當易找),唯一我覺得正經的一部大概是《Miller”s crossing》這齣黑幫電影,看的時候讓我想起《godfather》,也是我看過較沉悶的一部。

 

CIA》的故事,一如其他一樣,都是一些毫無徵兆的事件亙相交織下最後滾出一個大雪球收場。其黑色幽默在於,整件事件是悲慘的,但高安兄弟拍得讓觀眾笑出來。每次看他的電影,我總深切感到導致事件的發生正因為種種人的不同本性,這部份縱然沒有說明,卻被導演神奇地勾勒出來,在鋪陳上滲出讓觀眾感受到。我覺得他們二人寫出來的人物都很真、到位、funny以及悲劇性。《CIA》的故事雖然圍繞失竊光碟,但其實它在寫人的不忠與美國眾生相。John MalkovichTilda Swinton夫婦爾虞我詐、George Clooney與妻子各自偷情、McDormand網上尋找性伴等等,只有健身店主Ted與店員Brad Pitt沒有這等色相,卻相計掉命,反而最終McDormand就可以達成自己的願望整容去,不可謂不諷刺。片中各人對健康的追求,例如John Malkovich看著電視跳健身操、George Clooney偷情完後一定要跑步、蠢呆的Brad Pitt整天吃著junk food卻是個健身教練、McDormand為整容與俄國領事為伍,在在反映美國社會怪誕的一面。

 

看著《CIA》時,我在想,若果某某是哪個香港明星拍,會有什麼效果。我相信,我們香港有媲美Brad PittGeorge Clooney的明星,只是他們肯不肯紆尊降貴接拍這樣一個爛角色的電影是疑問;就算他們肯,這樣一部黑色幽默的電影大概仍不會出現於香港,因為沒有人能寫出這樣的劇本;而就算有人能寫出這樣的劇本,也假設有人肯開拍投資了,這部電影也註定不成功,因為香港根本沒有懂得欣賞的觀眾。

 

我怎麼會知道?看看這樣的導演加演員陣容,再看看《CIA》的票房便清楚不過了。

 

《海角七號》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2:43 am

 

對於不滿意的電影我通常看後不表,因為我怕是自己尋找不到欣賞的角度,若果有人因為我寥寥數句而不看的話,那未免太對不起那部電影了。印象中大概只有對《The Mist》是貶多於褒,主要還是戲院問題。

 

這次我想談的是千呼萬喚的台語片《海角七號》,說是千呼萬喚是因為它挾著台灣本地最高票房紀錄,也包含著一直萎靡不振的台語片將衝出本地的期待。所以,《海七》的著眼點不單是電影票房本身,同時背負宣揚本地意識文化的壓力,而香港,這個與台灣既相近又消費模式相似的地方,更是一個重要指標。從這裡所見,開畫四日票房大概是200萬左右,並沒有期待的平地一聲雷。我也是這麼想,其實《海七》不太適合香港人吧。

 

台灣電影在港只屬小眾,港產片作為華語片本身已有足夠數量,能夠打進香港的電影只有以巨星掛帥如《不能說的秘密》而已。相反,港人對台劇更為愛戴。質數方面,台灣電影一直發展不好,台灣有好的創作者,但不多,能演、有號召力的影星不多,投資的電影人也不多,形成電影業一直沒進步的契機。數來數去,我認識的導演都是侯孝賢、楊德昌、蔡明亮等舊一輩,較有印象的新晉導演只有《鬼絲》的蘇照彬,但在香港似乎並不討好。

 

對《海七》的不滿,很大原因是來自它的受注目程度。若果作為新晉導演的第一部電影,我覺得是可人的,但因為受到如斯程度的愛戴,讓我對它的要求亦相應地提高,於是我對《海七》感到不滿意。

 

看的時候我不停看錶,我知道是自己不耐煩所致。120多分鐘的電影其實不算冗長,就好像《The Dark Knight》近150分鐘但我完全沒有看錶的衝動,160分鐘的《色戒》也許有,但沒這部頻密,於是我知道,大概我被當中的情節悶出個鳥來。故事其實簡單直接,發生於台灣南岸墾丁名為「恆春」的小鎮,為推廣那地方,鎮長找來日本一些製作人搞活動,結果最後變成由一群原本不相識的台灣人,聚在一起組成樂隊在表演當日獻唱,當中交代了每個人,包括主角阿嘉、日本搞手友子等的故事。我明白故事說什麼,也感受得到當中的伏線,但問題是我產生不到同鳴。阿嘉與友子之間的愛情,在我看來相當演化得唐突;書信交待的故事薄弱,與主角的伏線不能好好配合;多翻的電視手法交待模式使我反感;最重要的是,我並不覺得故事吸引。

 

相當致命的捉不到當中的角色情感變化、起伏。

 

是因為我個人問題嗎?起初看後有股不暢順的感覺在身體流竄。我不怕與人觀感不同,因為我們是理應有各自的感覺。我害怕的是,我掌握不到與大部分人感覺不同的原因,這意味著我又開始離群……我害怕又返回到從前的心境。所以,每逢遇到身邊看過《海七》的人,我都會詢問他們的意見,希望可以聽到一些與我相似的觀後感。

 

十一月 24, 2008

戀舊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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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我在收拾房間。每隔一段日子,我總喜歡打開許久沒弄的抽屜呀、櫃子呀,將裡面的林林種種的紙張翻出,但不是整理好,而是拿出每一張細看,就這樣謀殺了不少時間。那些其實是舊物、沒用的廢紙、大學筆記等,例如我中學二三年級在學校note畫過的一幅畫、學生時期的證件、一張廢紙上的塗鴉,但每次我總將那些東西放回原處,也許又在多年後才將非常舊且已不記得是什麼來的紙張扔掉吧。可想之知,我是一個超級戀舊的人。一想到這裡便教我顫抖不已,暗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擺脫這種覊絆。

 

我很珍惜屬於我的回憶,即使是如何不堪入目。有時,我懷疑自己活在過去多於現在。

 

這次翻找下發現,大學的時候,在我仍未懂寫小說之前,原來我寫了很多莫名奇妙的句子,就一張張堆積在抽屜或是在一些書簿內。現在看到殘舊下來的書簿,我總會打開來翻看,因為我深知當年留下來定有什麼理由,有什麼不捨得的東西在裡面,這種期待的感覺就好像吃榴槤時慢慢掰開中間察看的快感。

 

藉著看那些留下的字語或圖畫,我不斷回憶當時的我是怎樣一個人。雖然我時常口說討厭從前的自己,但行動上卻是將那時的自己保存起來。大概是為看清自己的過去,就如上歷史課,不要重蹈覆轍,我這樣告訴自己。唯有這樣想,拿著紙鑽進回憶的象牙塔內才不致覺得浪費。

 

那些字句到底是什麼呢?不是改編歌詞,又不是詩句,不過是為一個題目去抒發什麼的一組組單調句子;那些畫在A4紙的頭像、全身像、側面,從最早期模仿鳥山明的《龍珠》,到中四時開始模仿富樫義博,大學就投進北条司的畫風裡,上面大部分都寫上日期,有些是校內考試完結後,有些是節日假期時份;哈,原來我改編過〈終身美麗〉與〈好心分手〉的歌詞哩,我差點忘記了,就在大學某一學期時的學會綠色廣告紙上,寫著注音,用鉛筆就在底下寫著歌詞,擦的擦,塗的塗,看著烏黑的删改痕跡,我好像體會到當時的我是怎樣一個人,是如何無聊地去打發時間。

 

非常無聊,且毫無方向的人生。

 

十一月 20, 2008

多寫症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20 am

早前我在一個blog上看到,喜歡寫blog的人可能患有多寫症(hypergraphia)。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多寫,也許只是hyper,但無可否認寫作對我來說是重要的,就好像生理需要一樣,是種發洩,不過變作手握筆桿罷了。不過,我也試過兩星期什麼也不寫,大概連抒發的心情也沒有的時候。當然,另一原因是我很想寫點什麼卻因為心情不好而寫不出來。

 

似乎又變成了雞與雞蛋的問題。

 

有人也許會這樣想,藉著書寫才能抒發的人,大概是不擅交際的吧,否則找個人談談就可以了。我想回答,其實有些人,往往在人前不能說真心話,口不對心,唯有靠雙手,才能一字一句鑿出自己的心底話;又或者那些人找不到可傾訴的對象,或是他的對象根本是不認識的人,於是,書寫於網絡中讓他得到解放,得到救贖。

 

我開始發覺,唯有書寫我才可以將雜亂無章的思緒好好地整理出來。因為我說話的方式相當跳脫,不是撇脫(我也想啊),一句話可以無由來連接到第二句無關聯的事情上,沒有所謂過渡性的語句之類,往往令人摸不著頭腦的。近幾年,靠寫作的幫助,我終於稍為回復至接近一個正常人,擁有正常的談話調子,雖然席間我仍感到,自己是談話圈子中離群的一個。而我發覺,縱然自己表現得如何圓熟,有時說著爛gag製造氣氛,似乎仍擺脫不了那種疏離感。

 

最近我又思考這個問題。回想與人談話之時,我總是將事情當作一個話題來說,就是一件發生於自身的事也是如此,沒有意圖與自己相連在一起,於是說起來便像一種知性交流多於交談,大概不協調的氣氛便由此形成吧。說到底是因為我不自覺迴避了感情渲洩、自我抽離、將事件與自我割裂……拜託,希望將來與我談笑的人一發現我流露此等病態特徵時狠狠糾正我、修理我、打救我。

 

但請不要打9我。我怕痛,謝謝。

 

十一月 17, 2008

我將自己灌醉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1:49 pm

星期六我的一個大學同學Szeto結婚了。回想起當年大伙你一言,我一語,笑說到底誰先結婚,然後每個人總是指指點點又振振有詞說第一個絕不會是自己,當時的我們實在可笑。然後多年後,身邊每個傢伙總是無聲無色突然給你一張粉紅炸彈。身邊一些多friend的友人這個月已被炸得體無完膚,苦起臉說今個月的工資差不多全花在人情上。

 

嗯,差不多了吧,活到我這把年紀,尤其是女同學,都理應成家立室。仍未結婚的大概開始出現危機感,被喚作「老姑婆」,至於日本,近年稱三十歲以上仍未結婚的女性為「敗犬」。我覺得這是男女平等的倒退。為何男性三十開外仍未結婚就是王老五,女性就是敗犬?為什麼一定要在某些年紀設定生活關卡?為什麼兩個相愛的人一定要結婚?早陣子我對媽媽明言,聽著她養大我們失去自己生活的種種、失去了的東西,以及看到他們各自背負的責任,讓我很抗拒婚姻。

 

友人Szeto婚宴上,播放著男女方的成長、相識經過、上門迎娶的過程、及後主角在台上說得泣不成聲,一如我所到過的婚宴,只是每次都教我感動。給仍未出現的妳:嗨,妳知道嗎?每當我看著別人那些快樂的合照、生活照、畢業照等等,我總想起,這是我永遠失去了的幸福回憶。所以啊,我的過去簡直不堪入目,我所能保證的是將來的快樂……

 

看著友人Szeto的背影,我知道,他長大了,他將比我走得更高更遠,而我,我很想分享他的快樂,只是快樂的同時滲著混亂的思緒,於是這晚,為使自己不想那麼多,我將自己灌醉。

 

黑暗之神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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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

 

又在談乙一了。關於乙一,似乎每次都有新的話題、新的發現、新的得著。大概在三個月前買了他的短篇小說集《zoo》,內裡附有11個短篇故事。為儘量享受當中的過程,每次我都限定自己只看一個故事,還要是深深需要時才翻出來,於是過了差不多兩個月的時間,我這才看著第九個故事。

 

乙一是個個短篇小說大師,幾乎所有作品都是短篇集,只有今年推出的《暗黑童話》才是首本長篇小說。為什麼他喜愛寫短篇故事?我想,大概他在有限的篇幅內已能充份利用去交待他的故事,做到鋪陳、懸念、轉合、高潮等等,幾乎每一次,都讓我在他的小說上發掘出新點子,一想起我還未曾翻看過他的作品就使我興奮。

 

他的故事,很多時在首段已將最精彩的懸念揭示出來,於是讀者一邊追看一邊問為什麼會如此,這種模式在電影屢見不鮮。不過,改編自他的小說,《不能看的秘密》這部由田中麗奈及陳柏霖主演的電影,就不如小說精彩,並讓我明白到小說也能凌駕電影的表達手法。

 

在《zoo》內的一個故事《神的話語》中,我看到一個黑暗的角色,於是間接讓我看到一個創造他的絕對黑暗男人。若果彰顯孤獨是一種能力的話,毫無疑問,他是這方面的神。

 

愛死他了。

十一月 13, 2008

《金庸散文》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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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看《金庸散文》,想當然內裡收錄的是他從前的散文,從野史、考古、西洋文學、莎劇到遊記,你會驚訝,金庸居然調查過中國原來是最早計算出較精準圓周率的國家、從「吳清源流」談到他博奕的心得、艱澀至一整頁才一句的英版小說《moby dick》他居然可以吞下,而現在我正看他談論莎翁的作品,及與改編電影並置的分析。我這才知道,金庸並不是個只鑽進中華文化的小說家,他是個學貫中西、博學多聞的學者,最教我汗顏的是,那些文章都已是半年紀前寫出來的。那時的他,仍未擠出第一本武俠小說,但已有這等修為,可見他小說的成功是從怎樣深厚的基礎上建築起來的。

 

受父母薰陶,小時候我已開始拜讀金庸的武俠名著。第一部讀的是《倚天屠龍記》,大概因為對金毛獅王這個角色好奇,那時哥倫比亞有個足球球星華特拉馬也被喚作金毛獅王,也可能對倚天劍屠龍刀有興趣,亦可能是父母覺得這個故事較能吸引我於是推薦給我,總之,這就是我人生第一本跨進金庸世界的小說。然後依次序是《射鵰英雄傳》、《神鵰俠侶》、《天龍八部》、《笑傲江湖》、《書劍恩仇錄》、《鹿鼎記》等等,主要作品大概就是這樣子了,除了《鴛鴦刀》與《連城闕》外其他都看過。我最記得《鹿》是待到最後才讀,除了知道是金庸最後一套作品,亦因為《鹿》有五本書之多,是十四部中最長的一部小說。當年我的閱讀速度比不上現在,費寢忘餐地幹一天大概只讀到二百多頁左右,一本差不多四百頁的書,《鹿》最快要十天才能砍掉。亦是這個原因,除了當年為著中學讀書報告重看《射》外,其他亦只是看了一次。十多年後,現在差不多全忘了,於是又有再看的理由。

 

在此之前看罷《金庸散文》,讓我重拾對他的熱愛與尊敬。若果有哪個華文作家是人生必看的,毫無疑問,我會說是金庸。

 

十一月 11, 2008

昏睡的影子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1:47 am

看著昏睡的影子,我放下書本,重重一腳踹在他身上。沒辦法,最近心情不好,想找什麼人談話,第一時間先想到身邊的影子。這是今天第十三遍了。其實我深深明白,我不需要一個可交流的對象,而是只要一個聆聽的容器,於是我又找上影子。我熟悉影子,他又總在我身旁,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他不及我,於是在他面前我總能暢所欲言。

 

我踩了影子的肚子一下。影子不會覺得痛,甚至他沒有任何感覺,痛的只會是我的腿,說到底他是我的一部分,雖然他時常辯稱是我的黑暗面,不算是我的一部分,而是另一個我的彰顯。我最討厭咬文嚼字。黑暗面?這算是什麼話?他根本是黑色的嘛,物理上來說他當然是團黑色的東西,但形而上解釋為黑暗的一面又未免牽強得過份。影子就是影子啊,專門化起來亦只是個影子而已。

 

他動了一動,依舊癱軟在地,似是仍未睡醒,瞇著眼問我有什麼事。當然,說他瞇著眼其實是我的臆測而已,甚至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眼睛、眼簾之類,他整個人都是黑黑的,都是二次元的,就是有的話大概都是黑色的吧。至於那聲音,我也不能確定是否經空氣震動我耳鼓而傳送到大腦的感觸,還是訊息以我們相連的部分直接打進我腦子裡,總之作為擁有舌頭與口腔的我,就是開口與他溝通。

 

我好煩惱,我說。其實是重覆今天之前十二次的開場白,而我立即也料到他會回答別煩我之類的說話,可我還是情不自禁說了接下來的話。

 

「我對你說,是因為你不知道我正在苦惱,因為你沒有感覺,不能體會我的感受。這讓我有點妒忌,為什麼本體的我就要承受這種痛苦,而寄生的你卻可以置身事外?或許此刻閉上眼裝睡的你心底正哈哈大笑,笑我是個不懂處理煩惱的人,或許你一直以來是這樣認為吧,認為本體的我是個懦弱的傢伙,換你來的話會不一樣。現在就讓我告訴你,你絕不能做得比我好,因為我比你優勝,你只不過是我的影子,沒有我,你那裡也去不到,甚至若果我關上燈,你根本不能出現,你的一切全操控在我手裡。你與我手中的人偶無異,這樣想的時候嫉妒的感覺便消散了。某程度上,我是你的神。但我與其他神不同,我不需要你畏懼我、朝拜我,我只是要你聆聽我的話,遵照我的生活方式過活。作為我的影子,你不能讓我丟臉,明白嗎?」

 

影子過了好久才回應。我立時喝令他提起精神,被我大喝後他好像甦醒了,變得端正過來。我瞥了他一眼,繼續讀我的書。

十一月 9, 2008

〈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

Filed under: 音樂 — 鋒 @ 1:22 am

從前聽air supply那首〈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已有一點點奇怪,英文歌名好像解作「造愛造到一點不剩」,心想那時候的美國可開放,思想又開放。但在歌詞裡並沒有任何露骨描寫,只怪自己英文不好,不過那時沒有仔細翻查過資料。早前又想起這個問題,這次發覺,makinglove不是一個term,於是應該譯作「將愛不當作一回事」,這樣與歌詞一起理解又好像說得過去了。網上查到原來很早之前己有人解釋過,因懶惰之故害我誤會了多年,變得連唱的時候也有少許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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