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七月 29, 2009

一念天堂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1:57 pm

說起地獄,一年前這一天正好渡過了我的危情十日
想不到又已一年。
這陣子即將進行考試面試的同事都如臨大敵,忙準備一樣的東西、詢問有什麼事情需要注意,哪個地方的考官會較嚴等,我像個過來人似的儘量解答。我告訴他們最重要是舒緩緊張,讓自己發揮最好,因為我覺得考官要求應試者的應變技巧多於知識背誦能力。現在我輩充斥所謂高分低能的人,尤其是我的行業,在最初幾年整天面對電腦或數字,少與人溝通,除專業知識外通識能力值是零,於是在其他人前便顯得痴呆。

一年的光陰就這樣恍惚中渡過,呆坐在相同位置的我已失去時間觀念。屈指一數,我已待在這公司四年了。我一早知道混在這行,只有一直鈍化下去,現在只剩餘認知這點的能力,但有什麼法子呢?誰也要為五斗米折腰,我的五斗米將我困在這裡,到底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待在同一個地方四年,從前的人會欣賞,現在的人則嗤之以鼻,嘲笑你沒料子才一直待下去。沒錯,我是害怕改變,家裡口說不想幹這行可最後留下來的便只有我一人。

現在我們一輩是騎牛搵馬,工作上、愛情上、生活上莫不如是,這樣說來,我城算不算是浪人一族?沒有家國,因為我們再不需要身份;沒有寄託,因為我們不需要名份。我們不需要夢想,情願做一條鹹魚,好好享受,鹹得我們至死方休。

七月 27, 2009

Michael Mann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1:57 pm

heat last scene

米高曼的新作《Public Enemies》(大犯罪家),第一天上映我便急不及待看了。
故事是講述美國三十年代大條的時候,一位專刧銀行的罪犯John Dillinger的故事。除了Johnny Depp及Christian Bale外,還邀得拍《La vie en rose》(粉紅色的一生)得到零七年奧斯卡最住女角坐陣,所以未看之前我是充滿期待的。
結果當然是一貫看得不是味道。
不是電影不好,事實上,我想是因為這類型的電影,就好比David Fincher的《Zodiac》,寫實味濃而可塑空間不高,不大合我脾胃。我始終沉醉於Michael Mann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九五年作品《Heat》(盜火線)裡,那個警探與盜賊兩雄的故事。

這實在是我最喜愛的其中一部電影啊。
記得當年,大概是中二三左右,看完Robert De Niro飾的盜賊後我立即興起穿西裝(沒有三件頭,只是恤衫開扣不打tie),亦由這部電影開始欣賞羅拔迪尼路。這部電影亦是兩大好氣之人Al Pacino與Robert De Niro較量之作,內裡的槍戰場面亦是我看過這麼多電影中印象最深刻的。

回顧米高曼的電影,他的緊接之作《insider》(港譯好像是致命煙幕,相當到題),描寫學者周旋於煙商的利害關係,Al Pacino配合Russell Crowe,拍出一貫迫力;隨後找來Will Smith扮《Ali》的傳記,卻不是我杯茶;來到《collateral》(同行殺機)Tom Cruise的殺手與Jamie Foxx的taxi driver配搭,似又尋回那股城市張力;然後他拍回自家成名作品《Miami Vice》,卻又跌到水準之下,不提也罷。看他的電影彷彿像坐過山車,一高一低,於是我曾期待這是一部好的電影。

期待,就這樣掉進一個深不見底的水窪中。
這時候,還是找回他的舊作回味算了。
怪不得這陣子總翻看著電影。

七月 26, 2009

今天只做一件事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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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走在旺角,被一個女孩喊了一句買書,我沒理會她大步經過,她也好像沒看到我繼續叫喊。

早在五六年前,我可能為此感到氣憤,心想我的樣子還像一個中學生嗎?居然被一個更幼嫩更像學生的傢伙叫買書?然後一兩年後,我調節了心態,我慶幸仍有人向我兜售,告訴我仍年輕,滿足這個我很想但已不太可能的幻想;然後,又過了一年,當我遇到這種事時,內心起了變化後,我會思考為何會有這種轉變,我不再介意旁人怎樣看自己,明白到自己怎樣看待自己才是要緊的事;然後,來到今天,我與她擦身而過之時,那一刻,我沒再想什麼。

隨著年齡增長,面對同一件事,我們有不同的看法與接受方式。於是,就算我們身處於同一個地方,面對相同的人和事,日復一日,我們也會得到不一樣的感觸。
我視之為成長的一種表現。

換個角度看,過去了,一樣的感覺不會再來。
就算我什麼也不做,就算我不想改變。
這,大概是成長的代價吧。

七月 21, 2009

地獄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30 am

hell

男人喝著啤酒,討論什麼是地獄。
A說:「地獄是無窮無盡、看不見盡頭的痛苦。」
B說:「無窮無盡你便會麻木。真正的地獄是,當你受過苦痛後,便將你從火炕撈出來,給你一口喘息的機會,讓你思考自己的痛苦、得到好過點的錯覺,然後再將你推回火炕,周而復始。」
C說:「我說,在地獄裡,你不會知道自己正受苦,因為在那裡,所有人都一樣,你以為是正常不過的活著。但其實你們都已死了,你們成為模版,同化新進來的受難者。你們的靈魂都給磨蝕了,化成地獄的一部分。」
D聽到這裡,露出恍然大悟的樣子。「怪不得回到公司,我好像死了一樣喇。」

七月 20, 2009

臭男人週記(五)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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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i

在我剛開口,問她是不是叫安娜的時候,她漠然抬起頭,喃喃說了一句話,便站起來離開。我聽不清楚她說什麼,到我掌握了的時候,她已走得老遠。
我沒有猶豫,立即追上去。
因為,我終於知道,她喁喁細語的那句話。
「可不可以從頭開始。」
這個女子,好奇怪。

換著別人聽到這句沒頭沒腦的話應該抓抓頭便算,但我可是王家衛的絲粉啊,是看了《春光乍洩》看得差點兒搞基的粉絲,於是我追上去。若果她沒有說出這句話,甚至可以這樣說,若果她沒有開口讓我有機會幻想她說了這句話,我根本不會追上她,我與她大概到此為止。
人與人的糾纏就是這麼奇怪,因為一句話,改變了人的人生。

我不知用什麼方法與一個女警搭訕,於是悄悄跟著她,而她好像配合我的步調不徐不疾前行。
過第五個街口,她轉向一條橫街,逕自走進一間酒吧。
我站在門外一刻,疑惑一個女警走進酒吧幹什麼,會不會是接到通知,裡面發生什麼不得了的事,或者她的男朋友在裡面等著她,或者她在這裡打另一份工,或者她終於停下來,讓我靠近她。
我推開門,便看到她,靜靜坐在吧枱一角,似等著我。她的帽子脫下,及肩的黑髮散落下來,遮著耳朵,這動作顯得相當惑人。
我小心奕奕走過去坐在她旁邊。
她的側臉相當好看。
在她的第一杯飲料送過來之前,我們保持沉默。
我的女友同樣叫安娜,她首先告訴我,然後一口氣喝下那杯dry martini。
一句說話,三個震撼。所以我說,她是個奇怪的女子。

我暫且稱她的女友為娜娜,以分辨她與安娜。
她與娜娜同居半年,與娜娜感情來到擱淺的位置,即是一直突破不到某一個樽頸位。當雙方以為是靜止下來的時候,卻不知道原來大家站在潮退的位置。不前進便往後退,沒有永遠的浮台。
因為是警員的關係,所以除了在家,她穿得男性化也無不妥,可以說,這是她選擇成為警員的原因,但不知為何,她總感到自己有什麼不足,滿足不到對方,導致雙手突破不到那個階段。
因為她根本不像個男人,至少我對妳仍抱到興趣,我直接地說。相較之下,我在意的是,當她說到娜娜的前度亦是一個女子時,讓我放心過來,知道她絕不到安娜。
她以怨恨的眼神望向我,我知道說漏了嘴,剛才我的話就如對一個男人說他乸型無疑,於是我急忙說出我眼中盡是女子,及道出這三個月的經過。我知道我的故事相當荒誕,不過我說的是實話,最後我如此補充。
她的眼神閃過一絲陰霾,然後消滅了第三杯dry martini。
再來一杯。
看來她真的相當dry。我渴著我的budweiser。
我想她真的醉了,穿著製服卻喝成這個樣子,還好她沒有解開紐扣,但我懷疑她之後會這樣做。事實上,剛坐進來的時候我的思緒已不斷製造這類型的片斷,來填補彼此留白的時間。
然後她問,怎樣才可以變得放眼望去盡是女人。
先不問她為何要這樣想,我忽然間想到的是,安娜離開我與我內心理變化的關係。好像是安娜離開我後便成為這樣子,甚至我有奶油相信,安娜就是整件事的關鍵。
為什麼之前沒有想過?因為我非常渴望將安娜排除於我生命之中,所以我將任何思考與安娜的連接點都一一拔除。
想到這裡,我嘆了一口氣。
我老實告訴她,放眼是女人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就是我這樣一個正常男人,看得多總會膩的,獅子在羊群堆中大概也不想再吃羊肉了。
她饒有深意地笑了笑,之後她又一口喝掉那杯dry martini。已是第五杯了,在半個小時內。我又幻想之後即將發生的事。
她告訴我,與娜娜關係停滯不前,不是女友有任何不滿,女友甚至沒有說出一句怨言,但她還是隱隱感到,到那感覺終於實體化起來,她終於不能不面對那原因。那是,無論她如何裝扮,她仍是個女子,這個事實。
你應該找娜娜談談,我說。
她又住口,默默干了一杯。她的酒量還真可怕,我才喝著第二罐。
妳愛不愛妳的女友,她問,酒氣都從嘴裡噴出。
我當然愛我的女友。到這刻,面對一個不認識的第三者,我才能真誠面對自己,我將自己騙了三個月,騙得眼中盡是女人。
酒保又走過來,當然,是個女人。
於是我問酒保,幹嗎這兒的酒保全是女人。換著別人一定以為是個爛gag問題。
不過她笑笑回應,說因為這兒只有女廁。嗯,又好像是個爛gag答案。
但事實是,因為我的環境裡盡是女人,所以進來時沒有留意,其實我應該猜到了。當所有女人都用不友善的目光看著我,讓我感到我在一堆吃肉的羊群當中,任我是獅子也害怕起來。
現在才察覺了嗎?她問。緋紅的臉蛋,側著頭對我微微一笑。
我忍不住吻了她。

我想其他人應該看到,不過我沒聽到什麼。世界好像靜止起來。當嘴唇分離的一刻,我隱約察覺她閉上眼。然而當我的焦點再度集中起來,她又變回瞇成一線的誘惑眼神。
她用手拭一拭嘴,喝了一口水。我感到她有點憤怒。
但我需要道歉嗎?我覺得道歉是無謂的,道歉可以「上一步」剛才那舉動嗎?可以「delete」他人記憶中那一幕嗎?不可以,不能改變什麼,只表示我做錯了。但我沒有錯,因為剛才那一刻她美極了,於是就算我知道她是Les,我的感性仍凌駕我的理性,作出本能反應。你會對你的反射動作道歉嗎?你會對一秒前的心跳太過吵人說聲對不起嗎?
所以我沒有說什麼。

我們該走了,她這時說,站起來。
Your place or my place?不巧我的反射神經又讓我出一次糗,真該死﹗
她站定,回頭望一望我,掀起唇角。這一刻我應該流露著滑稽的傻笑。她的臉龐靠向我,我嗅到濃烈的酒氣自她口中噴出,突然她一個箭步竄走。
我立即追著她。
她仍穿著製服,我想她應該仍未下班吧,這樣子走出去的話讓人看到就不好了。於是在門口外我捉著她,告訴她現在的樣子很醉,應該先回家。
她掙脫我的手,然後沿地轉了一圈。我只好在旁看著她,生怕她倒下。
她又看看我,微微一笑,似想脫掉衣服,我立即扶著她。
她就這樣倒在我懷裡,像失去電池一般。
要命。

簡直像失眠超過一個星期而終於可以進睡似的昏迷過來。
我站在酒吧前,思忖該怎樣做,應該a)回酒吧讓她坐下休息,還是b)送她回家。我覺得任何一個男性,十個男人九個都會立即選擇b),最後一個只是內心交戰,重複提問剛才的問題,直到他想出立理化b)的理由。
我想讓人看到我拖著一個女警到什麼地方應該不大好,於是先脫去她的深色制服、她的帽子,看起來不再像個警員,然後才背著她。我不想給其他警員喊停。
嗯…
到那裡去呢?
嗯…
回家吧。因為我不知道她住哪兒。
其實我一早已有答案,我只是將程序「合理化」。
我背著她,祈求她不會吐在我的頭上,然後瞬速走向住所的方向。不消一刻,我已站在門口。
她在我後面沒有發出一點聲音,喝醉的人應該會說些什麼話的。不過我也沒有多想。
看更看到我,奇怪地打開門,我笑笑沒理會她。來到升降機門前,我正想按二十八字,但因為我雙手抱著她,她雖然比我想像中輕,但我不能騰空一隻手出來,於是我嘗試利用我的高挺鼻尖按鍵。
一隻手突然伸出按在二十七字上。她好像醒過來了。
我說,是二十八樓啊。
二十七樓,我的家。她以沙沙的聲線回答。
要命。

七月 18, 2009

And a rock feels no pain

Filed under: 音樂 — 鋒 @ 12:51 am

The Definitive Simon & Garfunkel

看到友人Sam寫著〈sound of silence〉,說起我們的班主任Simon Lo,往事又湧上心頭。巧合地這陣子我也找來《watchman》的song selection soundtrack來聽。除了〈sound of silence〉,我也十分喜歡〈hallelijah〉這首歌,之前在很多場合聽過,卻沒有找出來,原來是Leonard Cohen收錄於1984的album內的歌曲。撇除這個,內裡有很多熟悉的名字,以戰事來劃分的話,有二戰時期的Jazz代表Nat King Cole、Billie Holiday、Nina Simone,及越戰時期的Pop & Rock等代表人物Bob Dylan、Jimi Hendrix、Simon & Garfunkel。至於除了歌之外,關於這部電影實在沒有什麼 好談,只可以說不是我杯茶。

說起Simon & Garfunkel,記起很多年前我待在舅父家中看到一張live LD,因而認識這兩個名字。除了〈sound of silence〉,〈Scarborough Fair〉、〈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都是耳熟能詳的歌曲,另外,我也喜歡〈El Condor Pasa〉、〈Im a rock〉與〈Mrs. Robinson〉。我是個不看歌詞一遍便聽不明白歌曲的人,這麼多年來,原來我從沒有認真看過〈sound of silence〉的歌詞一趟。察看歌詞時還輾轉發現〈Im a rock〉內幾句可堪咀嚼的歌詞。

若果你未聽過Simon & Garfunkel,這個五十年前的二人組合,現在接觸也不遲。誇越半個世紀,仍能打動你的心靈,經典,就是這麼一回事。

七月 16, 2009

《寄生獸》

Filed under: 動漫 — 鋒 @ 2:23 am

寄生獸

最近翻看岩明均的漫畫《寄生獸》。

年前己見到漫畫店推出新版本,但幾年前第一次看的版本有整整十期,這新版出了八期之後無以為繼,我疑惑是不是銷量不好的問題所沒有推出,於是一直待下去,打算出了全套才買回家。後來等得不耐煩,到網上找來看,原來,這次的新版只有八册,每册厚了,從新調配封面,翻譯也有不同(台版與港版分別吧),加上每個章節中段插入當時連載在漫畫週刋的作者與讀者問答信箱,比從前的版本耐看,也能比從前的看也更遠。

《寄生獸》的主題就好像《the day the earth stood still》(地球停轉日),人只會令地球一步一步走向死亡,變成非要外界整頓,讓地球活存下來。《寄生獸》內的並沒有表示是不是外太空生物,只形容一日,世界各地一些像從蒲公英的蛋走出來的一條虫,那些虫悄悄走進人體,鑽進腦袋取代了那個人。佔據了腦後,整個頭部都可變形,化成大口吃掉人或變為利器攻擊人。後來寄生獸懂得假裝為人類在社區活動。主角新一因不小心讓虫寄生在右手,結果他與寄生獸成為同伴,到後來甚至是互相依賴的朋友。

這本九十年代初出現的漫畫,正值全球開始關心自然。在那之前,大概我們仍未能想像到自然環境會以想像不到的速度被侵蝕,遠較我們幾千年加起來的破壞來得更厲害。

一直以來若果漫畫主筆的畫風不合我口味,我已不打算看。這部例外大概是因為聽來的口碑吧,相信我,這部絕對是好漫畫。未看過的大概會想,到底是部漫畫而已,那有什麼真知灼見在內呢?我舉例,當中描述寄生獸發掘出自身存在的理由、人類幫助寄生獸融入社會、主角與右手由互相利用到成為朋友等等都已是充滿引人入勝的原素,其他就讓你們發掘好了。

對了,為了生態平衡,人類(及帶來的消耗與破壞)在地球應否以這速度增長?地球會不會自我調整,就好像白血球趕走病菌,好讓人類數目減少,生態回復平衡?
嗯,人類自相殘殺、世道變得越來越空虛、病毒天災越來越多,似乎都是一種手段,某種未知力量的所為。這樣想的話,打開報紙,對任何不滿的事都可處之泰然。
反正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是齒輪發出的微弱聲音而已。

七月 13, 2009

對《殺人犯》失望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42 am

對《殺人犯》十分十分失望。

之前已聽說過電影有什麼不足之處,只是沒想到是去到如斯不堪入目的地步。

失望是來自期望。演員有郭富城,李屏賓作攝影指導,文念中美指、梅林茂音樂,一班精英配合中外兩地集資製作,我期望就算不是部好電影,至少也拿個中規中矩的分數。可現在,一流硬件卻做出三流效果,這是最不能讓人接受的。若果電影前半部美其名,雖有沙石但仍有追看意欲,那來到後半部,便只有以chaos一字來形容。《殺人犯》最大的吸引力來自橋段,結果透露橋段部分成為故事引人發笑的敗筆,而之後剩下的三十分鐘則成為暴走狀態。

杜緻朗雖然年輕,已是編劇老手,寫過《江湖》、《不能說的秘密》、《霍元甲》等大製作,理應經驗豐富,姑勿論情節,想不到,在邏輯、對白上充滿著讓人發笑的情況。同樣,我覺得作為電視劇的製作並沒有問題,只是作為一部電影我是完全不能接受。港產片一大通病是非要讓觀眾覺得自己是白痴不可,某些已經可以領略的東西硬要以多餘的對白一而再再而三重複說出。我看的那場笑聲很多,遺憾那些都是嘲笑及苦笑,而不是會心微笑。

香港電影產量已不多,一年大概維持到五十部左右,這樣子的高成本製作大概不出十部,想不到就完全栽在編劇與導演手裡。或者要將責任放在一個新晉導演身上是嚴苛的,因為除了導演,電影水平還是要通過出品人、製片、監製等人審核,難道這些人看過毛片後沒有感到不妥嗎?令我相當疑惑。難道他們覺得港人看到這種水準就滿意了?太少看港人了吧。

我看到投資公司除了港資還有Universal下的Focus,這樣子,且怕會到美國上映,這可是背負了港產片的名聲啊,一想到這裡便教人心疼。

被欺騙的觀眾,第一次感到愚蠢,第二次是白痴,他不會再犯上第三次相同錯誤。港產片,時常讓我徘徊於第二第三次的失落之中。換著是台灣電影,我還不如省下氣力,推介部好看的電影。這一次如此不留情面批評一部電影,是因為我深愛著港產片,明白嗎?

七月 11, 2009

完美的謊話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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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風的歌

村上春樹寫過類似專欄的文字,這是我一連看了《村上朝日堂》、《村上朝日堂反擊》、《村上朝日堂嗨嗬》(很容易混淆,不過是長短不一的散文文體結集)之後才得悉的事。那些文字散見於雜誌、報紙專欄,那時應該是八三至八五年間的事,我想在那當中他寫了《尋羊冒險記》與《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兩本很不錯的小說、在仍未赴意大利誕生《挪威的森林》的時候,那時的他,大概三十五歲左右,是段我無從得知、且將要面臨的領域。

他到底是通過什麼、得到什麼而成這樣一個村上春樹呢。
喜歡Truman Capote、費滋傑羅、Raymond Chandler;三十歲後喝啤酒的量隨年紀減少;開始跑步(那時的他不知道往後的十年無法掙脫馬拉松);十多年間(由二十歲獨自生活開始)只三個月沒有養貓;不看電視、少讀報紙;不駕車(那時的他不知道後來到歐美生活每天要駕車而他樂在其中);抽煙寫作;早睡早起…所以理解,這樣多的組合,讓每個人都有足夠材料型塑一個獨一無二的村上春樹。

若果是他的話會怎樣,一直以來都是我生活當中同步幻想他在旁的疑問。喜歡村上的人會體驗他的生活態度,無時無刻不模仿他,學習其說話方式、生活模式、品味追求。但我不會。我追求的是他想法的背後,那答案的根源,所以這類型的散文讓我更能了解他,可以說,喜歡村上個人更能看出味道。

***

村上春樹第一本小說《聽風的歌》三十周年,推出新版本,我立即買了,然後仔細地、慢慢地看,因為我覺得一個作者第一本小說應是本人最重要最根本最內在的東西,決定了一生的命題。第一次看大概是四年前的事,那時看不明白。現在感受多了,似看到年少輕狂的他,也領略了不少其獨特的地方。現在才得知,他將自己寫過的第一版《聽風的歌》抹去,放棄寫實文體,從新依自己心情重寫一遍。將自己殺死,隱隱成為前長的過程。

若果要以一句話總結我對《聽風的歌》的感想,我會說是一次完美的謊話表述,是完美得能稱之為小說的東西。

七月 7, 2009

《野火集》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23 am

野火集

我想說,原本我討厭龍應台。

我未曾看過她的書她的人,只聽說她的氣焰很大,加上照片中那傲慢的態度、文章那富侵略性的標題、甚至連與兒子的書信都可結集成書…起初我對她完全沒有好感。

不過,實在太多太多人談論龍應台,於是我也不得不拿起那本《請用文明來說服我》,來看看她葫蘆內賣什麼藥。這本是結集零一至零三年間散見於報章及刊物的文集,當時她已從台北市的文化局長抽身而退出,去到香港當客席教授及定居的日子。其中〈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就是登在報章,標題致國家主席胡總,討論關於中國文化刊物「冰點」遭停辦的事宜。

說實話,她的文字相當易讀,表達清楚簡潔,觀點具說服力,讓我對她改觀過來。
但人們所形容她的那團火,在這本則不察覺。於是,唯一辦法,我又立即找來那改變台灣、相隔二十年、平地一聲雷的《野火集》來讀。

《野火集》是她從外國回台,眼見台灣的諸多弊病而自發投稿到報章的結集,記錄了她在八四至八六年間的多篇評論。第一篇〈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不但觸動當年許多台灣人的內心,更影響改革中的中國大陸,那些滿懷理想的學生如王丹等。《野火集》一推出,短短一個月已再版廿多次,賣了差不多五十萬本。那時候,台灣仍是國民黨一黨專政,民進黨仍未成氣候、柏揚、李敖、陳映真都相繼掉進文子獄。龍應台從美國學成歸來,拿筆桿與政府對抗不是沒有風險的。有人說,龍應台指出的問題其實一直不乏人提出,不過台灣人實在忍得太久,只要是一下火花,便燃起台灣政治改革之火,龍的野火確是時來運到。

我覺得,關鍵是,龍應台懂得利用平白的文字,生活化的例子,去鼓動普通市民。其用字之準繩,那一字之差所帶來的後果,絕不是寫言情小品所能比擬的。另外,我注意到,每一篇文章的中心都伴隨一個問題,一個讓讀者反思的問題,能使讀者思考的,她絕不吝嗇加上「?」。她最常點出的,便是每個人所要秉持的公民責任。

有人說,現在香港正朝向台式民主路線。姑勿論這形式的民主發展孰好孰壞,認識台灣的民主演化,除了對台灣政制有更深的認知外,肯定更有助我們去剖析、推測香港今後的政局變化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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