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計在思春。(說笑)
大概每個人都會在新大年許下什麼大計,然後在年終點算結果。
每年我都會檢視自己比前一年有什麼改變,然後發覺正朝著目標發展便放下了什麼心頭大石,安慰自己,就算步伐緩慢,至少方向正確呀,愚公移山嘛,都算是一種進步吧。
然後,今年在各方面我渾噩渡過,我開始思慮這種想法是否正確。若果我早知全程是一百萬公里,那我每年若以一千公里的步伐前進,在我的有生之年,不可能到達終點。
所以,正確做法是,若果我想在三十年內走完一百萬公里,即是說每年我要完成三萬多公里,即是說每天要走九十多公里,亦即表示,就算我不是用走而是光跑也不可能完成,而非得駕車不可,我應該儘快找輛跑車回來才開始大計。有計劃、切實執行,這才是實際的做法,才有可能完成目標。
人生其中一個目標。
然後來到另一個問題。我發覺我好像浪費了不少光陰,才意識到我想完成的原來是一段一百萬公里的旅程。當然,找對了問題是解決問題的一部分,只是,到這個年紀,我應該慶幸自己看清了目標還是悔懊自己後知後覺呢?
站在路中央的我看著茫茫前方,以及同樣看不見盡頭的後路,一時間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又該走向哪個方向。腦中不斷出現放棄的念頭,兩端都看不清,乾脆坐下算了。這時候,你需要一點精神分裂,堅強的你拍拍懦弱的你的肩膊,扶他一把。
走吧,追回你所失去的,因為你已沒有後退的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