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十二月 7, 2009

Shure for sure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1:54 pm

上月終於買了人生第一對Shure耳筒。

我說終於,是因為萌起這念頭之時已是零六年初,即差不多四年前的事。那時候相當沉迷耳機,非常渴望擁有一對,比如超豪的UE、Ethymotic、Shure等系列,至於AKG、Sennheiser、Boss這些牌子仍能負擔過來。那時的我沉迷得寫小說的時候寫了一大段,說主角如何選擇耳機,後來因為與故事無關,所以那一整段删了,只保留了角色使用Shure E5C。這是當年同牌子中最昂貴的版本,我想從中帶出主角紈絝子弟的特質及奉獻於自我隔絕之中的心態。多年沒update,剛在網上查看,那都是我不認識的型號了。

當然我想過mp3的音色及不上CD。CD一首歌的cda檔大概40mb左右,mp3轉為128kb的話大概為4mb,相差了十倍,所以買個厲害的耳機聽mp3好像不划算。(其實大一倍320k的mp3已是很好的音質,與CD差不多了,聽流行曲完全沒有問題。專家說是删去了人類聽不到的部分frequency,不過樂評人或發燒友說完全不能比擬,當然與那些只能接受真空管擴音器加上純銀電線的樂迷又是另一個層次。)但基本上我在街上是個人型孤島,長期插著耳塞,每天差不多戴上兩三個小時,若以使用時間計算的話,所謂昂貴的耳塞在expenditure/hr之下好像變得不是一回事。只不過,那時我沒狠心買下。

我有能力買下,但我不捨得買。一句說話,我沒種。

上月走進HMV,我心血來潮,好想買一對耳筒。那一刻突然想到,我不買是因為不捨得花,若果肯定自己可以賺回來的話便不會有怕花去的念頭了,這是否表示,我是懼怕自己將來賺不回來?我心底其實在思慮自己的能力?……媽的,已站在這裡十分鐘了,還在磨蹭什麼?錢包裡可以裝多少錢呢?居然為了錢包僅可容納的金錢費神……一想到這裡,我便火光起來,走到counter付錢。

說這件事,不是為了闡述我對耳筒曾有過迷戀、我沒由來的豪邁、來潮對我的重要性……而是指出,一個人有千百種理由說服自己,而我最終用了四年時間,才找到一個稍為中聽的理由,去說服自己執行這件區區小事。

重點是,這不過是對六百元的入門版貨色。

十一月 26, 2009

男人的浪漫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2:46 am

不記得對哪人說過,足球是男人的浪漫,然後惹來對方嗤之以鼻的反應。

好像很難將粗獷足球與浪漫形象劃上等號。我說的浪漫,不是指男人球場上的英姿,而是男人經由足球誘發出來的專一及坦率所彰顯出來的特質。問問身邊的男人,打從他們看足球開始,大部分人會選擇一隊球會球隊,或者一隊國家隊,然後便矢志不渝支持愛隊,那管成績的起跌或是當中球員的變化。難得的地方是,那份承諾,其實不用對任何人負責,即是說,規管自己別出軌的便只有自己,所以一個球迷,尤其是擁抱一隊成績差勁的球迷,彷彿就像抱著一個醜女誓死相隨,身上是併發出光芒的。

在足球世界,男人變回單細胞生物。因為同一份信念,喜歡同一位球星,兩個初次見面的男人立即成為無所不談的莫逆之交,亦可能因為一句得罪對方愛隊的說話而大打出手。球場上,男人汗流浹背,努力追逐一個圓形球體,將球體放進網窩後擁作一團、場邊萬千球迷同聲歡呼;酒吧裡,男人看球賽時談女人、說粗口、喝啤酒,女人不會知道究竟男人想x那個敵方球員、x那個廢柴球証還是x經過那個女人……這些都是女士難以明瞭的事。原因在於,她們在男人堆中感受不到那空氣中流動、因足球而生的激情。唯有足球,男人與男人之間相處變得合理化起來、男人與男人的情感渲洩找到了一致的出口,男人與男人的情義亦由此築起。

足球,就使男人生出女人喜愛的特質。奇怪是,十個女人九個討厭男人迷上足球。當然與北上尋歡相比她們寧可男人以前者方式消耗體力與時間,不過男人踢波或睇波總換來女人莫名其妙的責怪眼波。女人不是喜歡簡單、專一的男人嗎?為什麼女人討厭足球?

大概,她們妒忌男人只對足球表現得浪漫。那誰叫進球的感覺好比一次又一次的高潮呢?誰叫愛隊不會管束自己?誰叫足球是個讓人搓來搓去的球體……所以,了解足球,女人更能更深入了解男人。

由是我經常勸女人看球賽,繼而惹來對方嗤之以鼻的反應。

十一月 22, 2009

殺人滋味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0:34 pm

早兩天看到一段新聞,說美國一個十五歲女孩殺了一個九歲女童。事後女孩告訴警員殺人的動機是想試試殺人的滋味。

殺人的滋味。

這兩天這宗新聞不斷在我腦際閃出。嗯,殺人的滋味,誰沒有想過殺人、想過某人在眼前永遠消失?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總會有這種兇殘的慾望。有人會自辯,我不過是氣昏了頭腦、或者理智不會讓我這樣做,甚至有人會說我只是有點兒想殺了他……世上沒有死去一點點這回事,有這一點點殺人的意圖,就表示想置那人於死地了。我們殺人慾望的濃度不足以使我們殺人,不代表我們不想,只是社會上加諸的種種枷鎖,比如道德、難度、利益等約束著我們。

坦白一點,面對正真的自己吧,我們每個人都有想過某人死去的時候,大部分人選擇在腦海中將那不喜歡的人殺死,幻想怎樣處死目標,或是目標死後自己生活有什麼不同之類,只有極小部分人會實行起來,那些人便是我們報章所見的殺人兇手了。有時我們透過娛樂去渲洩殺戮的渴求。看殺人題材電影,代入某一段情節、將那種慾望借他人之手完成;閱讀兇殺案的新聞,亦是同一道理。利用道德標準合理他我們在腦中殺死他的慾望,比如那些我們痛恨的政客、妒忌的明星、社會的敗類;我在故事內殺人,當然我亦深知自己正享受著握著筆桿殺戮的快感。

有些人渲洩過便好了,有些人就不能夠,就像新聞中的十五歲女孩,非要親手殺死人不可。殺人之事自人類出現以來便有了,但做得如此明目張膽如此純粹而兇手是個小孩還是這十年間才出現的事。我不會使用任何正面詞彙形容這個十五歲女孩的行為,因為必定招來道德論者砸石頭,我只會說,她比我們先走一步,走向人類最終的形態,去到一個只有利己、唯我的黑暗世界。這個黑暗世界大概不久將來,你我將會看到,然後我們祈禱,祈求自己不會變成其中一個。

十一月 3, 2009

Tee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57 am

(多年前澳洲買來的一件tee,然後家中每當聞到無聲的臭屁便會問:「誰在放silent but deadly?」當然我們都知道是誰了:))

 

Tee,汗衫,可說是最佳的百搭衣物。怎樣mix and match都可以,我想唯一難看的情況是男人只穿tee。對,只穿一件汗衫,活像條脫皮的肉虫。不過女人只穿tee的話簡直sexy極了。嗯,所以說,不同的body可將一件tee變成不同的味道。

告訴朋友我曾擁有粉紅色的tee,居然換來難以置信的表情。我覺得粉紅色在我身上完全沒有問題,大概因為我不太剛強或太過柔弱,外表算是中性,不然便淪為滑稽或gay味濃郁了。

除了粉紅色,我也曾迷上青色。長久以來我很討厭綠色的,但有段日子我又對綠色格外喜歡,十分想看到配上綠色的任何東西。我理解為這是不斷演化的人生。喜歡什麼顏色正彰顯怎樣的性格,又展現了什麼品味。從前我討厭格仔、直間花紋,只愛純色,最好是黑白灰,現在我卻是直紋的崇拜者,黑白灰可以,粉紅也不抗拒。

眾多tee之中,slogan tee是我的最愛。可惜並沒有tailor make的slogan tee(不是沒有,是價錢不容許我這樣做),不然每天一件自家設計的可好玩了。我並沒有Wyman的時裝癮,不能負擔MMM或House of Holland的名牌slogan tee。買tee反而是留意句子有沒有可咀嚼的空間及挪用的價值。我的多件slogan tee,全都是英文口號,大概英文字感覺較subtle,易讓人接受吧。上班經常穿上的如「you talking to me?」、「life is not a job?」,甚至「fuCK you」的仿CK tee等等,不啻是我的上班心底話,至於「holy shit」、「Play Me」等則大小問題而壽終正寢。

對了,若果讓我設計一件自家slogan tee,我會用上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說話呢?大概,我什麼字也不會用,只選一件黑底白字,大大印出八個阿拉伯數目字,就是我的手提電話號碼呀,然後站在靚女身邊,像冤魂一樣久久不散。

十月 7, 2009

我懷念的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2:30 am

要數可憐的過渡性產物,那麼MD機可說是其中之一。這壽命不過短短數年、大概只在97-00年興起的玩意,在此之前人們在街上聽歌,是要依賴手提CD機。MD生產之時電腦的mp3音樂格式正快速流行,其後生產出mp3手提播放器,於是MD機亦壽終正寢,功成身退。

我沒有CD機,MD機倒有兩部,一部是Panasonic的,差不多要千五元,一部是Aiwa,好像是贈品,當時基本上所有同學都帶回校,就如現在的手提電話一樣普通。現在的手機什麼也有,音樂、電影、照片,儼如一個小型劇場在手,那時我們偷偷在校聽歌已覺得很不錯。

MD與cassette差不多,都是可錄製音樂的部件,當然CD也是可以錄製,但就不如前者flexible。MD比cassette帶優勝得多的地方是可將每首歌分開,不像cassette沒有間斷,於是那時每個人都用心去輯錄自己的精選碟,然後幸福地不斷重播那十多兩十首歌曲。

說起錄音帶,記得當年我儲過一隻cassette,是從朋友家中借來的CD錄製的久石讓《Venus War soundtrack》。我很喜歡當中的一首,可惜怕麻煩而少聽(每次要記下想聽的曲目的開始時段),久而久之,cassette帶丟失了,錄音機更已被淘汰。漸漸我記不起這首音樂的旋律,只記得當時的喜歡感覺。

現在?在youtube什麼也找到了,包括我已記不起名字的這一首。聽後沒發覺當初的美好,只留有一點惘然。我懷念的,原來只是感覺。

九月 6, 2009

舞台劇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1:56 pm

友人有份參予有骨戲舞台劇,上星期日前去觀賞,亦是第一次到達這個位於石硤尾、由舊式公屋改建而成的藝術中心。分別看了兩個一個小時的舞台劇。我覺得是相當不錯。記得上一次看舞台劇差不多是一年前,說過了,我總是這樣子感知時間流逝。

舞台上流波一般的眼神、扭曲的面部表情、拼發的支體語言、我想,作為演員一定要表演慾旺盛、感染力強、最重要的是擁有passion,而這三點都是我所嚴重缺乏。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一直以來我對舞台劇都興趣缺缺。我比較喜歡電影,是因為電影可以凝結、可以抽離,最重要的是,沒有人氣。我喜歡抽離看待事物多於親身感受。

似乎喜歡虛擬多於真實。

於是我期望人生是齣電影多於是齣戲劇。電影中我感受不到觀眾目光帶來的壓力,我甚至不會知道自己是主角還是小角色,只專注做好自己的角色。而戲劇,我總因為與現場觀眾互動下而影響我的表演。最後,如果沒有掌聲的話,我怕我會受不了。
與其這樣誠惶誠恐,不如做個與觀眾完全割裂的角色。
由是我經常被人詬病活在自己的世界。

八月 15, 2009

Yes,I fail。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07 am

今天終於完全釋然過來。
對了,我的工程師專業資格考試肥佬了。

由四月中考完一刻,到察看結果那段日子,我都覺得自己可以合格。直到八月十二日,從網上查到自己的結果,我看著那句婉轉的英文,「regrettably you failed in…」,時間好像停頓下來,然後天旋地轉。
我抱著頭,躲在被窩中,告訴自己若果是個夢便儘快醒來吧。
會不會是電腦訊息錯誤呢?或者改錯了試卷?我不斷找尋藉口。
沒有胃口、沒有心情做任何事。我甚至十時左右便在牀上反來覆去。思前想後。
為什麼?到底是什麼地方出錯了?為什麼我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還是自己一直認同的其實都是錯?一直以來是我太高估自己嗎?
腦中不斷問自己這些問題。
我的心很痛,痛得想結束一切。
整整一兩天我在混沌中渡過。

其實考試一年舉行一次,這次不行便等下次重考好了。嗯,升不了職,加不了人工,但又如何?到底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對比台灣高雄的慘況、對比失去兒子的父親,我的損失簡直不算什麼。
我,知道的。
但傷心就是如此奇怪,你明明知道改變不了什麼,理性明白不用愁眉苦臉,叫自己別悲傷,但就是改變不了這種情緒。
然後隔一段時間又想,究竟出了什麼錯,會不會收到寄錯訊息的通知…好讓自己落入美好的幻想。
就如同所有被甩的痴男怨女一樣。

今天我問自己,在這次失敗中得到什麼。
的確,我的人生中不是面對過很多巨大的錯失,於是嘗到了便不懂得如何應付。若果一下子面對比這次更大的挫折,恐怕我會撐不住吧。這次的經驗對我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好訓練我的精神、EQ、豁達能力,也好好潑醒我,我的確還未行,在心態上,我仍未能堪稱一個專業工程師。

我想過,若果考到了,我會在日誌記下這麼一句:「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這句是我欠你的,九把刀。」結果我盡了力,但做不到。不過,現實就是這樣。

或許這次最大的得著是我變得堅強、變得承認自己的軟弱。
我學會從容面對自己的失敗。
Yes,I fail。So what?

七月 29, 2009

一念天堂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1:57 pm

說起地獄,一年前這一天正好渡過了我的危情十日
想不到又已一年。
這陣子即將進行考試面試的同事都如臨大敵,忙準備一樣的東西、詢問有什麼事情需要注意,哪個地方的考官會較嚴等,我像個過來人似的儘量解答。我告訴他們最重要是舒緩緊張,讓自己發揮最好,因為我覺得考官要求應試者的應變技巧多於知識背誦能力。現在我輩充斥所謂高分低能的人,尤其是我的行業,在最初幾年整天面對電腦或數字,少與人溝通,除專業知識外通識能力值是零,於是在其他人前便顯得痴呆。

一年的光陰就這樣恍惚中渡過,呆坐在相同位置的我已失去時間觀念。屈指一數,我已待在這公司四年了。我一早知道混在這行,只有一直鈍化下去,現在只剩餘認知這點的能力,但有什麼法子呢?誰也要為五斗米折腰,我的五斗米將我困在這裡,到底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待在同一個地方四年,從前的人會欣賞,現在的人則嗤之以鼻,嘲笑你沒料子才一直待下去。沒錯,我是害怕改變,家裡口說不想幹這行可最後留下來的便只有我一人。

現在我們一輩是騎牛搵馬,工作上、愛情上、生活上莫不如是,這樣說來,我城算不算是浪人一族?沒有家國,因為我們再不需要身份;沒有寄託,因為我們不需要名份。我們不需要夢想,情願做一條鹹魚,好好享受,鹹得我們至死方休。

七月 26, 2009

今天只做一件事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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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走在旺角,被一個女孩喊了一句買書,我沒理會她大步經過,她也好像沒看到我繼續叫喊。

早在五六年前,我可能為此感到氣憤,心想我的樣子還像一個中學生嗎?居然被一個更幼嫩更像學生的傢伙叫買書?然後一兩年後,我調節了心態,我慶幸仍有人向我兜售,告訴我仍年輕,滿足這個我很想但已不太可能的幻想;然後,又過了一年,當我遇到這種事時,內心起了變化後,我會思考為何會有這種轉變,我不再介意旁人怎樣看自己,明白到自己怎樣看待自己才是要緊的事;然後,來到今天,我與她擦身而過之時,那一刻,我沒再想什麼。

隨著年齡增長,面對同一件事,我們有不同的看法與接受方式。於是,就算我們身處於同一個地方,面對相同的人和事,日復一日,我們也會得到不一樣的感觸。
我視之為成長的一種表現。

換個角度看,過去了,一樣的感覺不會再來。
就算我什麼也不做,就算我不想改變。
這,大概是成長的代價吧。

七月 21, 2009

地獄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1:30 am

hell

男人喝著啤酒,討論什麼是地獄。
A說:「地獄是無窮無盡、看不見盡頭的痛苦。」
B說:「無窮無盡你便會麻木。真正的地獄是,當你受過苦痛後,便將你從火炕撈出來,給你一口喘息的機會,讓你思考自己的痛苦、得到好過點的錯覺,然後再將你推回火炕,周而復始。」
C說:「我說,在地獄裡,你不會知道自己正受苦,因為在那裡,所有人都一樣,你以為是正常不過的活著。但其實你們都已死了,你們成為模版,同化新進來的受難者。你們的靈魂都給磨蝕了,化成地獄的一部分。」
D聽到這裡,露出恍然大悟的樣子。「怪不得回到公司,我好像死了一樣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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