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十二月 5, 2010

感召

Filed under: 生活 — 鋒 @ 3: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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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兩天閒逛,見到Uniqlo乘日本電影《挪威的森林》上映,推出一系列的Tee。不過觀乎那些圖案及顏色,設計者似乎不能掌握原著小說本身的神髓。其實簡簡單單一件深綠及一件棗紅色的淨色tee就很好,然後深綠色的男孩在街上遇到一個棗紅色的女孩便多了一個攀談的契機了。他們不知當年村上春樹要求這部小說以這兩款顏色這種簡單設計作封面嗎?小說適逢聖誕推出,這兩種顏色可算特別應節。我還相信這種色彩對比有重象徵意義。

記得這部小說,是在page one以正價購買,那時仍未懂得到樓上書店買七折台版書。然後我在聖誕期間,一邊讀《挪威的森林》,一邊寫我的小說,後來我亦買了兩本差不多這種顏色封面的記事簿寫我的小說。對了,那一年我仍是拿著筆桿寫字。那是二零零四年結束之前。

《1Q84》BOOK3早推出,我在十月初買了,待到這時仍未讀。我想挑戰自己的耐性,看看村上春樹的小說可以待多久才看。而每天,我都打破自己的記錄。似乎我對天吾與青豆的結局沒多大興趣。上年聖誕我讀著《1Q84》,讀到最後一頁,呼了一口氣,閤上書。村上春樹的小說於我已不再是小說,正確點形容的話大概是種啓示,或者是感召。這種小說最適合熱鬧的時候一個人靜靜地看。

五月 3, 2010

生活空白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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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始終是我最喜歡的書籍類別。與所有人一樣,我需要故事填補空白。


《掌心迷路–石田衣良極短篇》
書已買了半年,卻斷斷續續才讀完。書是某日本雜誌每月刊結集。因為被極短二字吸引,心想會是何種長度建構出來的精彩故事,當然不如我想像中精煉,甚至是失望。

《失落的符號》
年初推出時買的,待到考試完後立即翻看。是擁有的第三本Dan Brown作品。前作《天使與魔鬼》、《達文西密碼》節奏明快、伏線分明、電影感十足,很有追看下去的意慾。這次羅拔蘭登的三部曲,回到美國華盛頓的國會大樓。同樣的鋪陳,不過又是符號、名畫、共濟會、聽主角如何拆解,感覺悶了,不過還是一直停不了爽快看完。

《吃人的街》
看到彭浩翔提起這本書,知道是個叫歐陽靖(不是rap的那個MC Jin)的女子寫的小說。故事大概是未來的台灣吧,說很多年後所有大廈都差不多五六百層高,人類都未曾踏足地面。地面是危險地方,留在地面無法生還,那裡主要作黑市買賣。主角就是城中僅餘精通通往地面的出入口位置、在地面賣早餐的人。文字絮絮不休,透出頹廢、自戀、新世代價值觀、精神錯亂的氣息。故事奇怪,普通人大概不易消化。最難以消化是,擁有這副腦袋是個同樣擁有模特兒身驅的女子。

《腹稿》
屬於文學作品類別。作者自己稱為私小說,為自己而寫的小說,所以我原諒當中絮絮不休的話語及真實感欠奉的情節。事實上,所有文學小說都有這種tone,小說不過是包裝,意識才是貨品。讀者捉不到當中的意念便有被騙感覺。我被不少文化人騙過了,這次,除了《腹稿》,還有另一本《男人與狗》,所以共被騙了兩回,都是自找的,在可見將來我仍會被這種文化人一直騙下去。

《黑夜旋律》
拿了台灣文學奬的書。書中七個人物各自不同生活背景,各自交織踏足彼此生活,主題圍繞都市人轉化的七宗罪,盡是對現今社會價值觀、消費主義的強烈指控。也很輕鬆看完,當中有時下流行元素,不過感覺不會吸引到大眾的目光。大概文學價值與大眾口味,一如魚與熊掌。

《IQ84》
未完的故事實在沒什麼好談。四月十六日, book 3日本版剛推出。中文譯本大概在今年秋天面世。最期待的,依然是村上春樹。

十二月 28, 2009

1Q84中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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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別人的強大,也是一種能力。」大概是這意思的句子,《龍珠》裡無限看到菲利時對什麼人說的。看《1Q84》時我不時想起這番話。

每一次,每一次讀村上春樹的小說都有一種難以言諭的得著,及渾身透著深深佩服起來的感覺。一股不可擋的氣勢正衝擊著我,使我沒有將書擱下來的可能。寫故事的人更能感受書中的話語。

深繪里完美的胸部正如理所當然的漢堡一樣,只存在於村上的世界,及叫人一口咬下的衝動。

七月 11, 2009

完美的謊話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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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風的歌

村上春樹寫過類似專欄的文字,這是我一連看了《村上朝日堂》、《村上朝日堂反擊》、《村上朝日堂嗨嗬》(很容易混淆,不過是長短不一的散文文體結集)之後才得悉的事。那些文字散見於雜誌、報紙專欄,那時應該是八三至八五年間的事,我想在那當中他寫了《尋羊冒險記》與《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兩本很不錯的小說、在仍未赴意大利誕生《挪威的森林》的時候,那時的他,大概三十五歲左右,是段我無從得知、且將要面臨的領域。

他到底是通過什麼、得到什麼而成這樣一個村上春樹呢。
喜歡Truman Capote、費滋傑羅、Raymond Chandler;三十歲後喝啤酒的量隨年紀減少;開始跑步(那時的他不知道往後的十年無法掙脫馬拉松);十多年間(由二十歲獨自生活開始)只三個月沒有養貓;不看電視、少讀報紙;不駕車(那時的他不知道後來到歐美生活每天要駕車而他樂在其中);抽煙寫作;早睡早起…所以理解,這樣多的組合,讓每個人都有足夠材料型塑一個獨一無二的村上春樹。

若果是他的話會怎樣,一直以來都是我生活當中同步幻想他在旁的疑問。喜歡村上的人會體驗他的生活態度,無時無刻不模仿他,學習其說話方式、生活模式、品味追求。但我不會。我追求的是他想法的背後,那答案的根源,所以這類型的散文讓我更能了解他,可以說,喜歡村上個人更能看出味道。

***

村上春樹第一本小說《聽風的歌》三十周年,推出新版本,我立即買了,然後仔細地、慢慢地看,因為我覺得一個作者第一本小說應是本人最重要最根本最內在的東西,決定了一生的命題。第一次看大概是四年前的事,那時看不明白。現在感受多了,似看到年少輕狂的他,也領略了不少其獨特的地方。現在才得知,他將自己寫過的第一版《聽風的歌》抹去,放棄寫實文體,從新依自己心情重寫一遍。將自己殺死,隱隱成為前長的過程。

若果要以一句話總結我對《聽風的歌》的感想,我會說是一次完美的謊話表述,是完美得能稱之為小說的東西。

五月 1, 2009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2: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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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樹上春樹的《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你會驚訝於他頑強的意志。從1983年到現在,每年都保持只少跑一次馬拉松。半年前開始,他便為馬拉松事前的功夫作準備,每個月都持續跑三百至三百八十公里不等的份量,讓肌肉去適應,以應付四十二公里馬拉松,可以想像每一年他有多少時間投放在跑步上。他說平均速度約每小時六公里,練過跑步的人便會明白,這不算一個快的速度,但絕對不是一個慢的標準。約在一年半前我有去健身中心跑步,這樣的速度我自己只能維持三十分鐘左右,而他居然可以維持三個多小時。我的記錄是一口氣跑七公里左右,接著便虛脫了,大概是他六分之一的成績。樂觀一點看,能有村上春樹六分之一的成績也不錯了,在跑步機上我不時沾沾自喜地想,哈哈笑起來,嚇得旁邊的女士走了。

 

說笑而已,不過事實是跑步時腦子一定要有古怪的想法,讓自己忘掉跑得正辛苦,不然就有把聲音告訴我就如旁人走路一會兒吧,這麼辛苦到底為了什麼呢等等。於是我又想到村上春樹,他說過馬拉松就是要跑的,不可以用走的,若果破壞自己定下的規條將來更多將會被打破。這種偏執的性格導致他成為現在這個模樣。

 

村上最厲害的一次是96年參加北海道舉行的超級馬拉松,用上差不多十二個小時跑畢100公里。100公里﹗我想除了在這比賽的人世上不會有人一天裡跑100公里的吧。當他跑完,他的內心同時湧起不要再跑步了的感覺,於是他對跑步的興趣漸漸減退,開始鍛鍊三項鐵人耐力賽(世上有哪個作家是這樣子呢?),直至近幾年始又回復跑步衝勁。

 

他說過,寫小說除了天賦,最重要的是意志。沒有頑強意志的人是寫不出像樣的小說,他的小說生命亦不會長久。我了解到,自己到底不是意志型的人,甚至比普通人易放棄,我亦沒有改變自己的打算。不過我找到自身力量的根源,那東西在我體內從來不缺,可幸我能將它轉化為動力,那東西叫負能量。

(2009-1-16)

 

三月 2, 2008

《獨男》

Filed under: 動漫 — 鋒 @ 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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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只要買。

大概就是對一個作者最高的致意。

古谷實是少數我會這樣回應的漫畫家。

從第一部《去吧﹗稻中乒團》一鳴驚人,令我刮目相看,到《茂利飛車黨》與《庸才》失去當初的幽默令我逐漸對他疑惑起來,結果在《十七青春遁走》又一下子將我引回他身邊,啊,到那刻我才發現他想要做的是什麼。

他以日本青少年的生態模式去闡釋存在主義、他所認同的價值觀;他以無厘頭式的故事去裝嵌他察覺到現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以抵死風趣的玩笑來蓋掩他內心的孤獨。

他,是獨男。孤獨的獨,不是獨孤的獨。唯有這樣一個獨男,世上無數獨男憑藉他的shadow才得以哭訴他們無處宣洩的無奈、悲慟,與怨憤。

他亦是繼村上春樹,另一個讓我明白到,眾樂樂不如獨樂樂的人。

好獨﹗

二月 18, 2008

我和春天有個約會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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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春天出版喜歡替新人出書。說是新人,其實只適用於書界而已,事實上他們在網絡界己擁有一大班支持者,點擊率多得出版社有信心在他們身上押一注。這陣子我就在春天出版的書中鑽。先是Div與松音,前者寫奇幻,後者寫靈異,因為九把刀推薦Div而Div推薦松音的關係所以才對後者提起興趣,實情我對那個名字完全不認識。

不知是有心推薦還是出版社硬要加上的附注,這年頭,書中沒有人推薦的書好像不成氣候似的,這股台風近年已蔓延至香港。當然因為讀者不能一時得知書中的內容,需要倚靠書背的簡介或者書面的推薦來決定書值得買下與否。

推薦成了促銷的手段,於是可以變得質數參差。我相信九把刀所以相信Div,只不過那兩部作品叫我失望,也許是九把刀實在太厲害了,人比人之下他們便成了亡魂。這個故事同樣教訓我,小說書面上的所有文字都是fictional的,不用太認真對待。

之後看了橘子的《幸福‧不見不散》,說是零二年寫的第一部小說。橘子亦是網手出身,在台灣大紅,與藤井樹在並駕齊驅,在書店常看到她的作品置在當眼位置。她的書沒有推薦,因為她已到不需要了階段。從這角度看推薦未嘗不是一種等候驗證的標籤。想不到我第一次看她的小說便是她的首作,而看後我更要推翻自己對她先入為主的感覺。我向來不受女生寫愛情小品的一套,但這陣子回看張小嫻、深雪與她的小說又滿是滋味。我不能否認,她們各有其成功的秘訣,至少擁有讓我一直讀下去的吸引力。這令我開始懷疑自己近期雌性激素是否分秘過多所致。

然後,我又重投九把刀的懷抱。《慢慢來比較快》。那些散文在過去一年已在他的部落裡啃過了,但仍忍不住買下來,因為我知道,當中仍有什麼可以反芻,可以細味。說過了,欣賞一位作家,第一階段是飽覽他的所有作品,第二階段是欣賞他的生活並學習他的風格,最後階段就是生活中流露出他的影子。

我很怕他會繼村上成為第二個被我吞進體內的人,因為他挺大鼻的。

十二月 17, 2007

《尋找漩渦貓的方法》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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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讀著是村上春樹的《尋找漩渦貓的方法》,說是《終於悲哀的外國語》的續篇。其實只看書名便可知曉,因為這彷彿就為著不想讓人了解書到底說什麼似的,以模稜兩可的詞彙拼湊而成。那是他在93-95年間在美國居住其間的生活軼事,之前那本是在普林斯頓,這本則在波士頓。相同之處是兩者都有著貓、馬拉松、爵士樂,就這樣人性化的村上便躍然紙上。我想除了十分喜歡村上的讀者,否則不會對這些文字感興趣,而我發覺在讀著村上的時候,由喜歡他的小說演變為喜歡他這個人,他的性格、他的喜好、他的行為、他的品味他的一切一切。這種村上化的生活體驗相信大部分讀過村上小說的人都經歷過,而我也不例外。

說到村上個人比小說更能吸引我,是因為在讀著《漩渦貓》的同時我也翻著《尋羊冒險記》,前者是是每天一點一點地吸吮,後者是隔了一個星期看也沒關係地前進著,恍惚為平衡村上在身內的成分而看,這種情況下推演出來 (不過《尋羊冒險記》也可說看作是他個人自白,因而變得饒有趣味) 。我需要村上,無論是虛擬的還是真實的都需要。虛擬的像《挪威的森林》,填補我現實的不足;真實的如《漩渦貓》,是一種更切身的需求以了解世界。這種有人理解為中村上二級毒的生活我覺得並沒不妥,反而通過村上我與社會更能融合起來。弔詭嗎?因為村上這個日本人居然讓我更能與世界接軌。早兩天我與弟弟談起,我說這一年我個人想法較理性化了。從前我總是認為理性扼殺感性的自己,所以想事情總是理想化、不切實際、抱著破釜沈舟的衝動。現在我改變過來了,明白保持兩套思考系統也能好好生活。他不知道,令我有此想法的其中一個是村上春樹。

村上過了數年美國生活,其後回歸日本,在沙林毒氣及神戶大地震後發表相關的文章與小說,及後作品當中亦多了提及日本社會。因為這是一種責任,他這樣說過。

至於什麼是漩渦貓呢?至少我仍然不知道。

七月 3, 2007

不願現身的黑影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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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殘雪的小說,會令你十分自卑。每個字每行句字你都明白,但一組合起來你的組織能力就完成起不了作用。與其說是看小說,不如說是讀著一段段文字、一句句寓言,然後將之湊合成心目中一個故事,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可憐我連故事大綱亦未能弄妥,所以我在讀著殘雪的小說時實在花了莫大的耐力。

殘雪原名鄧小華,五十年代末出生。筆名據說是選擇山峰上溶化殘留下來的白雪之意。她被稱為中個文壇的前衛作家之一,而她正是最受西方注目的中國作家,其作品一早便被翻譯成多國文字。趣怪的是,在我看來,她的小說更像是翻譯本,大概因為文筆並沒有傳統中國作家的氣息,這亦可能是受西方青睞的原因之一。

她在1985年才首次發佈一篇小說,比村上春樹遲了六年,相同的是他們都在三十歲左右才執筆,之前幹著與文字無關的工作。她比卡夫卡遲出生差不多七十年,卻秉承他的超現實與寓言式的筆鋒,甚至在我看來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所指的是她作品中的「迎合讀者指數」,以比諭來說明我覺得卡夫卡算是個滿口異域方言但容易相處的老伯、村上是個頂著樵夫裝束說著日語的固執老頭,殘雪呢,我只想到是個躲在牆角不願現身的黑影。遇過殘雪之後,看到卡夫卡會高興碰上同類,遇上村上頑固老伯甚至會感動得留下淚來,然後來個擁抱。你說殘雪多可怕。

不過,殘雪在有生之年,仍是個需要接觸的傢伙,全都明白的東西看來幹什麼?想要衝擊,想要改變,就應從不知名的東西上吸收。她讓你得到的,可能不會一時三刻顯露出來,而是經過歲月/胃酸磨蝕,那吞進肚子的一塊石頭可能會是顆助你開竅的大還丹。

四月 16, 2007

關於電影的三四事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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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之前用過電影的二三事作為標題,於是便用三四事,況且這次真的有幾件關於電影的事情想說說。

1)
剛寫到關於村上春樹的《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事緣看到一半便寫,於是理解「終於悲哀」錯了,或者應該說是不夠貼切。其實他說因為在外地無論如何都不能用外語好好表達自己想說的話,所以感到沮喪而且有悲哀的感覺。我想,作為翻譯他的英語應該相當到家了,可見他的悲哀是不能解決的悲哀。

另外我還想補充,村上在年少時是想當編劇的,於是報讀戲劇班,不過發覺上課內容又不太適合自己所以也沒多下苦功,而畢業進電視相關機構面試時又碰璧,於是這信念又沖淡了。後來因為結婚、不想打工等種種因由開了爵士酒吧,一做便是七年,而機緣巧合才寫起小說來。
我想指出村上寫小說前是經過當當編劇這一點的,這個事實。

2)
國際電影節在上星期初完滿結束,第一次參予的電影節的我,好歹也要記錄一點事。對呀,我是第一年到電影節看戲,所以我仍未有資格成為影迷行列,但也不多不少選了五部片。

《立食師列傳》(The amazing lives of fast food grifters)。因為在選戲時沒有太留意故事內容,所以在看這部電影時簡直一頭冒水。這狀態維持了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後我仍未知故事想說什麼,但至少開始從慌亂的心神中冷靜下來,安慰自己「就當進來冷氣室休息兩個小時吧」。英文字幕,而且不少艱澀詞彙,所以我想很多人如我都一樣都莫名其妙。片中大部分以靜態畫影像串連,這種表現方式要說experimental也不為過,也可說是挪用紀錄片方式進行,可想而知有多累人。片中最重要的字語grifter我居然不知道何解,到離開戲院翻查資料我才知道這是一個有關日本食霸王餐的眾人與食店的種種攻守的進化史之類的故事,原來如此。若果不是押井狩的名字我想可能已中途離場,總之是一部不易接愛的電影,是繼《8 1/2》之後第二難頂之作。

實在不應說《黑眼圈》太多,畢竟我遲了四十分鐘才進場,是我第一次遲到那麼厲害,好像有點對不起蔡明亮,但在看的途中這種念頭又逐漸消逝,甚至反倒出現不耐煩的心情。坦白說,我對message並沒有如影評人般強列(所以他們可以從《龍咁威》中發掘訊息,恕我不能),反倒我留意劇情、cinematography、剪接、音樂的組合,所以我對《黑眼圈》的全片每次維持三數分鐘的靜止鏡頭很是煩厭。記得好像有兩幕終於有橫推的,分別是巷口男摷女一幕與在荒廢大廈男女纏綿一幕,但又沒什麼特別。總之是失望的。

在進場已知道《喪屍羔羊》(Black sheep)是一部怎樣的電影,因為是紐西蘭出品,不少人拿來與《braindead》相提並論,即賣血腥、搞笑、黑色幽默的B級cult movie。結果是我看得最輕鬆的一部,也是現場反應最多的一部。因為意外導致出現會吃肉的綿羊,可以想像到怎樣玩吧。那些病毒在人身上令人變成羊男,看到那裡我又想起村上書中出現的羊男到底是什麼樣子呢?至此才記起三部曲中第三部《尋半冒險記》原來從未看過﹗

第四部匈牙利電影《防腐搞作》(Taxidermia)因為時間關係而亂點的,反而是最令我驚喜的一部。真的不要盲信名牌。至今仍有一些電影畫面留在腦海中,當然說到細節仍然粗糙,不過給我驚喜而已,喜歡另類/嘔心的大概會喜歡。

於是沒令我失望的只有史雲幕耶的《痴線》(Lunacy)。在看過他之前的作品後這部算是最容易消化的人。但意念仍是難以明白。在網上翻看電影資料我才略為明白他想表達什麼。他在電影開始前的一段讀白,相當有意思,大體他說「管理精神病院有兩種迥然不同的方式,一是讓病人自由,放縱他們的行為,只要能讓病院維持下去就可以了;另一種是用嚴厲手段去管治他們,有問題的話施以懲罰。第三種是兩種的結合,即容許病人瘋狂,但會施以懲罰,這就是現在我們地球現行的法則,歡迎來到地球這間瘋人院﹗」不是嗎?我們要求自由,但同時製訂守則去恪守道德規條。導演用電影去衝擊教義的種種,所以保守教徒大概會看得不是味兒。

3)
關於電影節,後遺症之一是之後連續五日沒有心情再看電影,可能是太膩了,而打破積在胃裡油膜的電影居然是《新紮師妹3》,剛在前天看完。在編劇班上課時,有導師說,好的電影要看,差的更加要看,因為好得太厲害的你根本不可能從中學到什麼,但看差的你可多得著了,至少知道毛病在哪而在創作時可避免。基於這個理由,如何不濟的港產電影我都儘量抽空來看。撇開這個理由,《新紮師妹3》於我是有一定價值的,起碼再次燃起我看戲的慾望。想想,這樣看下去,香港金像奬提名的原來差不多都看過。

於是,今晚的金像奬頒獎禮,至少我有能力去選擇自己喜愛的電影(因為我常覺得未看過實在不宜多嘴)。

吳彥祖得新晉導演奬,正如我所期待,但整個頒獎禮只有這個而已。《父子》成為大贏家,奪得最佳電影、導演、編劇等奬項。之前已說過,個人不太喜歡《父子》,尤其在劇情方面,它有什麼突出的地方?最佳外語片《千里走單騎》個人也覺普通。但想深一層,金像奬就如Oscar一樣,不過是一個show,是一撮人的選擇。考慮到金像奬背後的相關人仕、利益問題,我有理由相信是很多都是商業賽果,正如你看到外國電影加上某某國家電影奬之類立即升價,都會吸引你來吧,而電影奬幾乎365日世界各地都有,很多是巧立名目的。一想到這裡,於是呼了口氣,不必太認真,自己喜歡哪部就可以了。

劉青雲得最佳男主角,好像承接了《我要成名》最後一幕似的。電影與現實也可以銜接起來的,若果你肯努力的話,使我也有點感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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