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十一月 17, 2009

無書勝有書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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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世故

閱讀散文結集的好處,就是可以逐步逐步、像回帶似的回顧早年發生過的大小要事。那些事,若果沒有人用筆記錄下來的話,可能就此永遠被遺忘。我們會想,反正事不關己,又是每天發生著的瑣事,為何值得翻看呢?但經時間沉澱、經驗累積,我們有機會再回顧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的時候,那也許會成為改變我們人生的重要契機。同一件事,不同時間,便有不同影響力。抱著這種心境看待身邊每一件小事,便會發覺,往事並不如煙,更似流動的水滴,在我們周遭變化,循環不息。

比如林夕說在大陸看到一件愛不釋手的瓷器,甚為喜歡上面的燒出來的彩藍,可看了很久仍忍住不買,因為深知不過是種擁有的慾望。但最後在上機前還是折返買了。買後又怕弄破,運送前多設保護層,到拿回家還是破爛了。最後他將碎片丟了,只保留一片上面有藍色圖案的,反正,他說他買也是為了這片藍色,而不是瓷器。

嗯,越美麗的東西我越不可碰。他自己大概也忘記了。

林夕最新的散文集《人情‧世故》,看著他寫道生活中的點滴,禪意洋溢,卻分拆成千字言,簡直像個嘮叨的佛家弟子;因著一點小事又多愁善感起來旳性子又活脫是名酩酊詩人。總之,想得太多,大概便是他經常失眠的根源吧。

看了林夕幾本散文後,只覺平淡乏味。老實說他在蘋果日報星期五的名采專欄也沒有細讀。相比起來,林夕的詞比文章有趣多了,証明有人擅長,有人好短。

臥底主義

題材同樣觸及零八年大事,葉輝寫的卻深得我心。回看上年,或者單純地讀,搜羅報章雜誌評論合成的《臥底主義》也會是不錯的選擇。通過葉輝,我看多了不曾接觸過的書籍及領域。當有人告訴我原來天氣與戰爭有著密切關係、跨欄是經過精密計算的運動、世界正如warcraft一樣只要支配貨幣、石油、糧食便控制一切,我也不知不覺讀著他介紹bullshit比謊話便惡性影響他人的八十年代著作《on bullshit》,來看看他的書含糞量又有多高。至於《on bullshit》(論放屁)則一如其名,有點故弄玄虛。

在按扁的地球上,書的誕生永遠比你消化的快,唯有靠懂閱讀的讀書人,用他們篩選的眼光,省卻了看無謂的書籍。葉輝與梁文道都是我認為不錯的讀書人。

也許,無書勝有書。有這麼一日,我會漸漸掌握到,不一定要通過閱讀才領略的道理。

當我看多了書之後。

八月 14, 2007

《曾經》

Filed under: 書籍 — 鋒 @ 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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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讀薄薄的散文也是一項苦差。就好像正在看的林夕散文《曾經》,用了一個月竟仍未能完成。無它,散文不像小說,讀完一遍之後便沒有繼續下去的衝動,當然若果作者寫得有趣仍是會吸引我的,於是我明白這樣每次只看兩三章節大概是因為林夕寫得並不吸引我。

這本是輯錄林夕在90年前後的一段日子所發表過的散文,已差不多是17年前的事,他有不少篇幅描寫在港大住宿的生活,想當然應是個剛搭足社會的慘綠少年,以此作為對他的評價實在有欠公允。他自序當中亦說到當時文筆流於煽情、措辭造作等毛病,當然我們總有過「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歲月,幾滴眼淚便足以描繪成河川。現在的他呢?已由一個少年蛻變為一個中年,由悲涼轉為平淡。是以近幾年他的歌詞多了悟道多了佛理。不過那時的他字裡行間已流露出一份世故、一種敏銳的洞悉力、對文字的迷戀、喜歡品茶等,彷彿為將來的自己蓋了章。

林夕最了不起的創作大概就是替自己起了個如此不凡的筆名。黃偉文選擇留下「偉文」,林夕選擇放下「偉文」,這或可反映二人歌詞的特點;Wyman的詞是易於上口、貼近市場脈膊、啜核、一針見血,相反林夕的詞是精闢、意境味濃、富有詩意的。在千禧年後林夕越來越多平易或者堆砌的歌詞,是故不少人說他很多作品是假手於人,除了自己喜歡的幾個歌手如黃耀明、王菲等,這樣的解說我覺得是對林夕讚揚多於踐踏。其實看作全是林夕的作品亦無不可,這樣便更能欣賞其多樣性,其雅俗共賞的能耐。就好像像為人詬病的〈士多啤梨蘋果橙〉,不難理解,其實是緊貼時事在為愛情的減肥女士訴苦,當然,若果你知道那句是王昌電影中出現過的粗口借代一幕,相信更應博得一粲。

十年人事幾番新,何況是十多年前?那當中的一點一滴,現在回看,就如一些瑣事、一些預言、一些諷刺。閱讀這本散文,若以閱讀時間的心情觀之,亦未嘗不是一番樂趣。

八月 29, 2006

愛得太遲

Filed under: 音樂 — 鋒 @ 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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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過去 那死黨 早晚共對
 各也紮職以後 沒法 暢聚
 而終於 相約到 但無言共對 疏淡如水

 日夜做 見爸爸 剛好想呻
 卻霎眼 看出他 多了皺紋
 而他的蒼老感 是從來未覺 太內疚擔心

 最心痛是 愛得太遲
 有些心意 不可等某個日子
 盲目地發奮 忙忙忙其實自私
 夢中也習慣 有壓力要我得志
 最可怕是 愛需要及時
 只差一秒 心聲都已變歷史
 忙極亦放肆 見我愛見的相知
 要抱要吻要怎麼也好 偏要推說等下一次

 我也覺 我體質 彷似下降
 看了症 得到是 別要太忙
 而影碟 都掃光 但從來未看 因有事趕

 日夜做 儲的錢 都應該夠
 到聖誕 正好講 跟我白頭
 誰知她開了口 未能挨下去 已恨我很久

 錯失太易 愛得太遲
 我怎想到 她忍不到那日子
 盲目地發奮 忙忙忙從來未知
 幸福會掠過 再也沒法說鍾意
 愛一個字 也需要及時
 只差一秒 心聲都已變歷史
 為何未放肆 見我愛見的相知
 要抱要吻要怎麼也好 不要相信一切有下次

 相擁我所愛又花幾多秒 這幾秒
 能夠做到又有多少 未算少 足夠遺憾忘掉

 多少抱憾 多少過路人
 太懂估計 卻不懂愛錫自身
 人人在發奮 想起他朝都興奮
 但今晚未過 你要過也很吸引
 縱不信運 你不過是人 
 理想很遠 愛於咫尺卻在等
 來日別操心 趁你有能力開心
 世界有太多東西發生 不要等到天上俯瞰

這天腦中不斷重覆這首歌,對工作至夜深的我可謂相當應景。我常覺得林夕只偏愛幾位歌手,而古巨基不是當中之一。這首歌詞可謂口語化得可憐,但被當中句子觸動著的我又何嘗不是膚淺。有時我們正正需要膚淺,需要說出眾人皆知的道理,來讓我們作個發洩平台。林夕從來就是當中的佼佼者。

「You better let somebody love you before it is too late.」這是一闕永恆的警世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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